退休國企職工購軍事機密書 揭有人擅售涉密資料

2024年06月13日 13: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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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國企職工竟輕易購得涉及軍事機密的二手書。
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周四(13日)披露,一名愛好收集軍事類報刊讀物的國企退休職工,竟以6元人民幣(人民幣,下同,約6.5港元)購得4本涉及軍事機密的二手書。國家安全機關事後發現,某軍事單位涉密人員未依涉密文件銷毀流程,擅自把待銷毀的涉密資料作為廢品出售。
軍事迷張大爺一天在社區附近散步時,在一家廢品收購站門口看到兩個蛇皮袋子,裏面裝滿剛收購回來的書籍。張大爺發現書籍嶄新,還是涉及軍事方面,於是挑了數本。張大爺回家後便研究剛買來的書,但愈看愈覺得不對勁,幾本書的封面標註著「機密」、「秘密」字樣,看上去不像信筆塗鴉。張大爺心想萬一是被別有用心的人買了去,後果不堪設想,於是立刻撥打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電話,並將書籍送交當地國家安全機關。
國家安全機關幹警根據張大爺的線索趕到現場,將所有涉密資料回收處置,並詢問廢品收購站老闆和保密教育。調查發現,兩名軍事單位涉密人員保密意識薄弱,貪圖省事,擅自決定將待銷毀的8套共計200餘本涉密資料作為廢品出售。涉密資料總重30餘公斤,以每公斤0.8元(約0.86港元)賣出,兩人僅獲利20餘元(約21.5港元)。相關涉密資料並未進一步擴散傳播,未對軍事安全造成實質危害。相關單位在國家安全機關指導下及時阻塞保密管理漏洞,相關責任人依法受到相應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應加強對涉密事項、場所、載體等的日常安全防範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符合國家保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