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採過百株保護植物 判緩刑兩年半

2024年06月15日 08: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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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區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6個月。
四川省雅安市一名男子前年12月至去年3月間,在未取得相關部門批准情況下,非法採伐114株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包括觀音座蓮、金毛狗蕨及桫欏等。內媒周五(14日)報道,他近日被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半、罰款3,000元(人民幣,下同,約3,240港元)、賠償生態損失2,000元(約2,160港元)、生態修復費用8,635元(約9,326港元),同時需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案情指,被告王某家住雅安市雨城區,由於在網上看到有商家售賣上述保護植物,遂萌生自己採挖放到網上售賣想法。他其後多次在雨城區望魚鎮羅壩村犯案,並通過手機註冊店舖在全國範圍內銷售植物,交易成功共9株,剩餘105株被公安查獲扣押。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違反國家規定,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考慮到他主動到案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以及其家庭實際困難情況,庭前繳納生態損失賠償金及生態修復金、罰金等情節,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