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虛構租賃 遭拘留15日罰款10萬人民幣

2024年06月18日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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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某虛構租賃案作出二審判決。
四川成都一名男子因涉及金融借款糾紛,遭法院按程序將其名下一幢別墅拍賣。他其後串通親戚偽造房屋租賃合約,以存在租賃關係為由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去年11月遭法院駁回。內媒周一(17日)報道,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決定維持原判,並依法拘留男子15日,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萬港元)。
案情指,被告周某為避免法院執行拍賣,於去年1月突然主張案涉房屋存在租賃,並提交其與承租人鄧某簽訂的租賃合約,要求帶租拍賣。法院調查後發現,鄧某與周某存在親屬關係,且兩人的房屋租賃合約約定周期長、金額高但合約內容過於簡單,租賃關係明顯違背常理。面對調查,周某承認虛假訴訟的事實,他與鄧某為阻止法院對別墅拍賣執行,捏造房屋租賃合約,並將原借貸轉款謊稱為支付租金,進而提出虛假訴訟。鄧某亦承認自己在周某教唆下,協助虛構房屋租賃關係的事實。
法院認為,該虛假的執行異議之訴導致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長達兩年不能實現,嚴重阻擾法院執行,司法的公信力、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均因鄧某、周某的虛假訴訟行為受到破壞,遂作出上訴判決,另對鄧某罰款8萬元(約8.6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