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申保遇挫 桃園地院判收押禁見

2024年07月11日 19: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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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前)申請保釋失敗。(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出任桃園市市長時收賄一案,桃園地檢署周二(9日)再就聲押失利上訴,直至周三(10日)獲高院發回更裁。經歷接近4個小時審訊,桃園地方法院周四(11日)終於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鄭文燦提早於下午1時45分抵達桃園地院,面色看似凝重,全程不發一語。踏入下午2時,羈押庭終於開庭,有台媒指檢辯雙方在庭上交鋒,法官直至傍晚5點57分作出裁決。
自爆出鄭文燦涉貪醜聞,桃園地院上周六(6日)裁定鄭文燦能以500萬元新台幣(約120萬港元),桃檢隨後抗告。由於高院周一(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院周二重開羈押庭,准以1200萬元新台幣(約288萬港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