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惹詬病 學界籲改革

2024年07月22日 19: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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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在賓館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內地近年要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下稱指居)制度改革的聲音不斷。內媒近日報道,指居執行過程缺乏法律規範看管人員行為準則,一些辦案人員為獲取口供,以非人道方式對待疑犯,包括要求疑犯戴手銬、腳鏈坐在鐵製審訊椅、毆打、電擊、不供應食物、限制如廁次數等。
近年常有疑犯在指居期間死亡的報道,也有疑犯在指居期間變成植物人。內地現行刑訴法規定,當某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可採取5種措施,按強制力由弱到強分別是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及逮捕。指居為監視居住的特殊情況,若疑犯於辦案地無固定住所,將在指定地點執行。報道指,一些地方警察為符合指居條件,會透過使用疑犯並無住所的縣、區警方文號,發出指居通知。另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若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也可執行指居。
報道指出,指居制度需要改變已成內地學界的共識。多名參與過全國人大法工委立法調研的學者表示,刑訴法修改仍在徵求專家意見階段,未知能否在今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工作人員早前到人大法學院,就刑訴法修改聽取專家意見,在場學者基本一致認同廢除。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永生認為,指居制度有客觀存在的需要,確有疑犯在辦案機關所在地沒固定住所,因此指居制度應改革而非廢除,指居期間應給予疑犯與一般監視居住相當的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