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惹诟病 学界吁改革

2024年07月22日 19:13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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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在宾馆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内地近年要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下称指居)制度改革的声音不断。内媒近日报道,指居执行过程缺乏法律规范看管人员行为准则,一些办案人员为获取口供,以非人道方式对待疑犯,包括要求疑犯戴手铐、脚链坐在铁制审讯椅、殴打、电击、不供应食物、限制如厕次数等。
近年常有疑犯在指居期间死亡的报道,也有疑犯在指居期间变成植物人。内地现行刑诉法规定,当某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采取5种措施,按强制力由弱到强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及逮捕。指居为监视居住的特殊情况,若疑犯于办案地无固定住所,将在指定地点执行。报道指,一些地方警察为符合指居条件,会透过使用疑犯并无住所的县、区警方文号,发出指居通知。另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若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也可执行指居。
报道指出,指居制度需要改变已成内地学界的共识。多名参与过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调研的学者表示,刑诉法修改仍在征求专家意见阶段,未知能否在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工作人员早前到人大法学院,就刑诉法修改听取专家意见,在场学者基本一致认同废除。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认为,指居制度有客观存在的需要,确有疑犯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没固定住所,因此指居制度应改革而非废除,指居期间应给予疑犯与一般监视居住相当的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