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严防猴痘传入 自疫区入境有症状需申报

2024年08月16日 08:53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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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周五(16日)发布防止猴痘疫情传入中国的公告,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此外,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货柜箱、货物、物品,亦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海关总署提到,世卫周三(14日)宣布猴痘疫情再次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周五(9日)的数据,今年来非洲有13个国家报告了17,541宗猴痘病例,517人死亡,其中仅刚果民主共和国就报告了16,789宗猴痘病例,511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