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15萬多人民幣冒牌月餅 男子判刑1年
2024年09月16日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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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餅是中秋必備的佳節食品。(中新社圖片)
據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周日(15日)消息,近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宗銷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餅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案中被告孫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罰款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8萬港元)。
2021年8月,孫某某及夥同其姊夫黃某某(已判刑)在未取得註冊商標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先買入假冒「美心」、「廣州酒家」等知名品牌的月餅,再採購防偽標籤貼於冒牌月餅的外包裝上,以每盒70至110元(約78至123港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經統計,從該年8月至9月,上述冒牌月餅的銷售金額總計達15萬多元(約16.7萬港元)。
同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靜安分局民警從孫某某的倉庫內查獲上述冒牌月餅、包裝盒、包裝袋等物品。經鑑定,均為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價值1,841元(約2,050港元)。今年4月,逃匿多時的孫某某被抓獲歸案,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綜合考量案件的犯罪金額、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及退繳情況等,靜安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孫某某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