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兩岸同性婚姻 第三地結婚後可在台登記

2024年09月20日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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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開放兩岸同性婚姻。(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內政部周四(19日)宣布,即日起兩岸同性伴侶於承認同性婚姻的第三地,如在美國結婚生效者,經台駐外館處等通過面談並驗證相關證明文件後,可在台辦理結婚登記。內政部長劉世芳周五(20日)指出,這是依據憲法法庭要求作出函示,但因大陸未承認同性婚姻,導致赴台登記有困難,目前有5對取得結婚登記的資格,會採特殊方式處理。
台內政部表示,為保障台灣人婚姻平權,行政院邀集相關機關針對同性婚姻涉及大陸地區人民相關議題開會,討論兩岸同性伴侶在第三地結婚後的入境事由、面談機制及登記程序等整體行政管理措施後決議開放兩岸同婚。該部門指出,基於兩岸事務特殊性,政府對大陸人士入境的規範與管理,30餘年來持續一貫,任何調整措施皆須兼顧安全、社會安定並受社會多數支持,相關機關將加強現行大陸人士赴台人流管理機制及安全管理。
該部門又指,兩岸伴侶在第三地同婚有關文件驗證、面談機制及結婚程序等事宜,將比照異性婚姻的做法。至於兩岸人民非在第三地辦理結婚者,仍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現行實務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