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暴力議政禁不止 皆因司法屢放生

201812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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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議政文化近年大行其道,政客在議事堂叫囂、對罵、擲物仍意猶未盡,最近更發展到暴力傷人。民主黨兩名議員搗亂議會期間,傷及無辜的立法會保安員,昨日收到警方「預約拘捕」通知。這固然是政客咎由自取,但警察捉人司法放人一幕屢見不鮮,同樣鬧劇會否再次上演,不能不令人擔心。
事件源於半年前立法會大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多名反對派政客叫囂並走出座位爆發混戰,主席梁君彥要求將帶頭搗亂的林卓廷及尹兆堅逐出會議廳,保安員遂將他們抬走,不料二人奮力反抗,兩名保安員受傷。警方昨日通知將採取檢控,據悉二人均被控一項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尹另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一如所料,反對派又將事件上綱上線到「政治打壓」的層面,不是說議會「人大化」,就是揚言要捍衞抗爭自由和社會基本價值,語不驚人死不休。其實人們眼睛雪亮,早就洞悉反對派貪生怕死的真面目,他們向來只知搶佔道德高地,無所不用其極,法律責任卻從來不願意承擔,不將犯法行為說成是政治打壓,豈能讓他們輕易甩身,這一招屢試不爽,已成為免於刑責的護身符,人們不禁要問,是誰助長他們的氣燄?是誰讓他們自以為享有法外特權?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自從長毛梁國雄等政客躋身立法會以來,暴力行為便層出不窮,理性議政的文化一去不復返,甚至連本應莊嚴神聖的宣誓儀式也花樣百出。更不堪的是,司法包庇反對派已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地步,政治黑金案不用說,另一經典莫過於長毛在立法會搶高官文件被控藐視罪,法官竟認為有關條例不適用於立法會議員,並以搶文件是言論自由的體現等荒謬藉口,判其無罪,為政客享有法外特權寫下最佳註釋。就連輿論狂轟的「峯搶手機」案亦大有不了了之之勢,既然犯法毫無代價,政客惡向膽邊生又何足為奇。
更不可不提,「預約拘捕」是佔領之亂後警方創出來的新名堂,當時用此方式拘捕四十八名主要搞手,結果被捕人士個個早有預備,紛紛「踢保」,至今僅有九人接受法律審判,絕大部分逍遙法外,最大黑手及金主黎智英更揚言「不怕坐牢,最怕洗廁所」,極盡嘲辱之能事。正如不少人質疑,警方處理其他案件時上門拘捕、即時檢控,沒半點猶豫,為何對待政客卻「溫柔執法」?當行政、立法、司法以至執法部門都放軟手腳,司法更充當反對派的保護傘,香港想不亂象叢生也難。
佔中後,本港暴力事件不絕如縷,一次比一次性質惡劣,從警方破獲土製炸彈工廠案,到立法會門外縱火爆炸案,到旺角街頭「讓磚頭飛」,再到南亞假難民無惡不作,以至黑社會血腥尋仇,社會不斷滑向暴力深淵,香港離伊拉克、敍利亞並不遙遠,如今連制訂法律的立法會議員都其身不正,還有甚麼倒行逆施的事情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