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何不開鍘-黃毓民 時事評論員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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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署早前發聲明指出,工程顧問公司奧雅納駐工地工程人員去年七月底向該署報告,港珠澳大橋總承建商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未有依照合約,依時提交逾萬份「檢查及測量申請表格」(RISC表格),佔涉事合約近三成。「中建」缺失大量工程文件,遭揭發後「補回」,部分文件事隔兩年後才「補簽」。正常情況下,這種事件應已涉及刑事成分,路政署的反應竟是,事件只是遲交文件,「不涉及工程質量問題」,並「敦促」其改善。這恐怕不只是漏簽文件那麼簡單,極有可能牽涉串謀違法。
基建工程醜聞不絕,一再凸顯特區政府出現管治危機,但是擅專一切的特首林鄭似乎毫無警覺。林鄭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說,留意到路政署已發新聞稿交代,並表明工程安全無問題,但進一步資料要留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及路政署交代,她亦已要求陳帆要以公開透明的態度向社會交代。她又強調政府要確保工程安全,維護香港建築界的誠信及名譽。要求陳帆「公開交代」事件,只是為了「維護香港建築界的誠信及名譽」,原來,耗資千億元的基建工程醜聞不絕,並不影響特區政府的誠信及名譽!
特區政府本來就有一套嚴謹的基建工程監管制度,每道工序完工後須經檢測及填寫表格,由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才能進行下一個步驟,這可確保質量。這套行之有效的工程監管制度,在港鐵沙中線及港珠澳大橋工程先後爆出大量檢測表格遲交的醜聞後,已蕩然無存!承建商偷工減料,工序檢測敷衍了事甚至涉嫌違法,政府監督不力,出事後又諉過於人!林鄭最喜歡講「嚴肅處理」,很多時候都是言不及義。事關重大,涉及主要官員及部門首長怠忽職守,令到市民擔心將來使用港珠澳大橋或沙中線鐵路時,會有生命之虞,林鄭一句「留意到路政署已發新聞稿交代,並表明工程安全無問題,但進一步資料要留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及路政署交代」,這是「嚴肅處理」嗎?
人們不禁會問:運輸及房屋局職司監督之責,局長陳帆及屬下相關部門首長一再怠忽職守,為何不必負責?林鄭為何不開鍘,革職查辦,以儆效尤?
像陳帆這樣的庸官,負責制訂和執行房屋、運輸政策,更要監督包括鐵路等重大基建工程的興建;可是在其任內,先有港鐵沙中線工程連番出事,現有已通車港珠澳大橋工程,承建商被揭發涉嫌違法事件,他不是後知後覺便是「老神在在」,不為所動。按照常識,在世界上任何一個文明的社會,這樣的官員都不可能存在!但是陳帆局長的上司特首林鄭,卻沒有任何究責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