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政治誠信-黃毓民 時事評論員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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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林鄭月娥由政務官而更上層樓獲委任為發展局局長,拆皇后碼頭一役塑造了「好打得」的形象。○七年七月廿九日林鄭出席「皇后碼頭論壇」,為政府的倒行逆施辯護,有人批評她拆皇后碼頭即是「拆毀特區政府的誠信」,令她很生氣的說:「我來這裏是有接受批評的心理準備,但你不可以說特區政府沒有誠信,特區政府的誠信是不容置疑的!」筆者當日在場,林鄭在論壇上的傲慢態度是令人十分厭惡的。一二年當政務司司長到一七年成為特首的林鄭,權力與傲慢成正比,權力愈大也愈無法接受批評。
林鄭上台快兩年了,政府施政無能,不孚民望、不得人心,那是人禍。但是,手握「行政主導」這把尚方寶劍的特區政府領導人,從來沒有反躬自省,也沒有表現歉然不足的態度,更遑論接受批評。
擁有權力的人很喜歡說的一句話是:「我們可以接受批評,但不是那些破壞性的批評,有建設性的批評,我們是歡迎的。」批評的性質本來就是「破壞」,言者無罪;被批評的權者聞之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這才是真正的「建設性」。基於公是公非的立場,對政治發表意見,其本質即是批評的,如果不是批評的,何必發表意見。這已是一種常識,奈何許多人都不明白,特別是那些擁有權力而權力不是由民眾賦予的人。政治的討論,只是牽涉到客觀政治問題的是非,而與個人的欲惡得失無關。所謂反對意見的「破壞性」亦然。所以,認為批評必須有建設性的說法十分荒謬。
此間高官可能不知道,推誠、改過、納諫是中國傳統治道的「君德」,納諫就是推誠、改過的具體作為。納諫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所謂接受反對意見。
政治誠信的反面是政治謊言。政治上的說謊有三種因素:第一是為了隱惡揚善(掩蓋自己的壞處,捏造自己的好處);第二是因反對者的不相信,甚至對人的不信任,真話只可對親信講,不可向公眾說;第三是因自己那一套與民意背離或有很大的落差,於是口頭不得不說會順應民意,實質卻幹自己的那一套。這三個因素又以第三項為根本,為了裝扮「欲惡與天下同」的形象,政治宣傳便變為政治謊言的代名詞。謊話說久了的人,特別是政治人物,因為心理的因素,會慢慢的以謊話為真,以真話為假;搞到最後沒有一句真話。這也是官話的虛假,即是帶着權勢、權威的一種假話。這也許就是林鄭及其親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所謂政治誠信。
美國開國元勳華盛頓的「告別演說」有這麼一句:「我認為誠實是最好的政策,這句格言不僅適用於私事,亦通用於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