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可曾悔禍-黃毓民 時事評論員

20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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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政治風暴,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例,並就「這件事引起社會矛盾、紛爭和焦慮」,分別以書面及親身「向市民真誠道歉」;負責修例政策宣導工作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在立法會大會做「人肉錄音機」,心不甘情不願的把林鄭道歉的話重新說一遍。在事件中龜縮多時、負責草擬相關條例草案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亦在網誌就事件致歉,承認政府的工作有所不足,就過去幾個月的爭議而引起社會的矛盾和紛爭,作出真誠致歉。但只是道歉,然後賴死不走,「今後繼續為廣大市民服務」,這種虛應了事的態度,香港人肯定不會接受!
「修例三人組」不但是特區政府負資產,也是香港的負資產,竟沒有一個需要問責下台,民憤不能平,社會動盪不安無法避免。
或曰林鄭的去留要由北京決定,她自己不能作主,但至少她必須立即改組政府和行政會議,將一半以上的庸官和奸佞小人掃地出門,以息眾怒,然後她要在痛切反省之後,公開發表一篇「自我批評、自我檢討」的文章,以示悔禍。中國封建帝王時代有罪己傳統,歷史學者根據史實的統計顯示,中國歷史上共有七十九位皇帝下過罪己詔,很多時候是因為天災人禍而自責,反省懺悔,遷善改過,並且勇於承擔責任。林鄭曾自許「志不求易,事不避難」,習近平亦借用這古語予以勗勉。林鄭既引用中國古籍「金句」自況,又是否知道封建帝王時代,皇帝下詔罪己的「悔過書」,很多都是深刻檢討,情詞懇切。唐貞觀二年,遇到旱、蝗並至的天災,為了百姓有飯吃,唐太宗下詔罪己:「移災朕身,以存萬國,是所願也,甘心無吝。」為了百姓有飯吃,寧願上天把災難都降在他身上。明代亡國之君崇禎皇帝自縊前下詔「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賊直逼京師,雖朕諒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面目見祖宗於地下,去朕冠冕,以髮覆面,任賊分裂朕屍,勿死傷百姓一人。」林鄭月娥及李家超、鄭若驊的「道歉」,完全沒有表示悔禍的態度,語言無味,面目更加可憎。
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罹禍,政治風暴仍未止息,政府管治危如累卵,社會動盪不安,特首林鄭兩年來一人擅專的管治已然崩潰,當即改組政府,去除瘀血,更新人事,或許尚有一線生機!說到改組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知法犯法,敗壞官箴;徇私枉法,戕害法治;醜聞纏身,人格破產。藉着政府改組而丟官後,廉署必須立案調查她牽涉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情事,儆惡懲奸,「理所當然,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