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國安法為何遭挑戰-柳扶風 評論員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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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委任總裁判官蘇惠德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審理涉嫌干犯「國安罪」的案件。蘇法官日前審理壹傳媒黎智英的案件後,立即收到死亡恐嚇電話,「要炸死你老婆同你個仔」。這不僅是在恐嚇蘇法官,更明顯和囂張的,是在恐嚇、挑戰國安法。
恐嚇分子有這樣的氣燄,正正說明他們當國安法「冇到」,正正說明《港區國安法》公布5個多月的表現令他們覺得該法「冇料到」。香港警方國安處5個多月來拘捕了32人,僅3人落案,無一人因干犯國安法判刑。涉嫌干犯國安法被拘捕的黎智英多次獲保釋,繼續和老美勾三搭四,乞求老美干預中國和香港事務。
這樣的「景觀」,除了讓人強烈感到《港區國安法》執行極為不力,還能是甚麼?如此這般,不但黎智英之流氣壯膽肥,一切憎惡國安法的惡勢力也氣壯膽肥。當他們看到當局對黎智英不允保釋收押了,就立刻發惡,又是恐嚇、又是挑戰,兇相畢露。
《港區國安法》執行不力,雷大雨小,必然會有姑息縱容反國安法勢力的客觀效果,必然會助長黎智英之流的氣燄,必然會令國安法在世人面前由利劍變成生銹菜刀。這些早在《港區國安法》公布時,就有許多人深感憂慮。因為大家知道,國安法雖有國家之威、中央之威,然而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架構下落戶香港,是極可能甚至是必然要大打折扣的。
身為全國性法律的國安法問世至今,沒有遇到過這樣的「特殊情況」,未曾在一個和自己的法律體系、制度完全不同的環境下「實踐」過,難免要瞻前顧後,要「依靠」香港的司法體系和普通法辦事。而這套由英夷遺留下來的司法體系和律法,從骨子裏是抗拒中國的司法制度和法律的。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根本更重要的是政治問題,是國家憲制、國家效忠問題。任何國家和地區只要涉及到國家安全的法律,就一定脫不開這些根本性的問題。而香港落實國安法最大的難點就正是這個問題沒有解決,這也是司法改革不可迴避和拖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