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電子消費 有何不便?-關平 政策研究員

20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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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財政預算案無大驚喜,最多正面反應是派發電子消費券每人5,000元,可說是意料之外。市民反應正面的原因是財爺玩期望管理,發表預算案前表示不會派糖,市民沒有期望,現今突然派發5,000元,當然喜出望外。
社會輿論對派發電子消費券普遍歡迎,因為有錢落袋不會拒絕,但有人指老人家可能沒有電子帳戶,也不懂電子購物,派發電子消費券是強人所難,要求長者重新學習。也有人指電子消費券只能令大公司連鎖零售店受惠,對一向只接納現金交易的小商販幫助不大。
這些批評聽來似雞蛋裏挑骨頭,怎能說長者不懂電子消費?老人家外出乘搭交通工具時享受長者乘車優惠,不也是用八達通嗎?近年零售點接受電子付款愈來愈普遍,大公司連鎖零售機構一早有電子付款設備,當然佔了優勢,但不少單頭運作的店舖如地區性的食肆也增加了電子付款裝置,領展屬下的街市攤販都接受八達通付款了,可見是否接受只是習慣問題。經這次由政府派發電子消費券的鼓勵,說不定有助全港零售業的交易電子化,無疑是件好事。
澳門政府早於去年已派發電子消費卡每人8,000元,該電子消費卡與一般澳門通卡使用方法相若,居民完成網上登記後,於設讀卡機店舖即可拍卡消費。該卡設每日限額,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不能用於賭場,或支付境外旅遊等服務費用,未見有誰表示不方便。澳門派發消費券沒有問題,怎會在香港實行偏出現困難?
電子消費券有利於限制消費範圍,認明消費種類和地區,保證市民在港消費,不如派錢般無從規範,長居外地者照樣得益,把現金用作非本地消費,如交租、外出旅行,也沒法禁止,錢是派了,但對刺激經濟增加本地消費全無幫助,哪有派發電子消費券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