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消失的區議員 為何竟獲「糧支」-傅健慈 法學教授

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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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灣麗晶花園於去年12月初疫情大爆發,居民人心惶惶之際,當區的公民黨區議員畢東尼竟然可以全無蹤影,更被揭他正身處英國逍遙快活。在香港最關鍵的時刻,作為區議員竟然可以罔顧民生,沒有真誠地履行區議員的職責和應有之義!近日,傳媒揭發畢東尼是葡萄牙人,自去年12月起長居英國度假,曠工3個多月,拒絕回港服務社區,但仍有「糧支」,這反映出民政事務局監管不力,浪費公帑。港府其後禁止英國載客航班抵港,畢東尼更是回港無期。
「區議員手冊2020至2023」清楚闡述,區議員為公職人員,市民對其行為操守有很高的期望,須對執行職務時所作的決定和行為負責,可以被問責。區議員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以加強市民對區議會的信任和信心,切勿做出任何有損區議會信譽的事。區議員的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以公帑支付。區議員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及區議員辦事處,只可用作執行區議會職務。
根據《僱傭條例》第9條的規定,僱主可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a)僱員在與其僱傭有關的事宜上,(i)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ii)行為不當,與正當及忠誠履行職責的原則不相符;(iii)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iv)慣常疏忽職責;或(b)僱主因任何其他理由而有權根據普通法毋須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24條的規定,任何民選議員如連續4個月(喪失資格限期)沒有出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而又沒有在該限期完結前取得該區議會的同意,則該議員亦即喪失在其餘下的任期中擔任議員的資格。
僱員缺勤,僱主依法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理所當然。畢東尼無故曠工3個多月,仍未回港履行區議員應有的職務,明顯是違反區議員守則和《僱傭條例》,他不但沒有被追究責任,反而準時出糧。然而,他在英國歎世界,拋棄他的選區,唾棄他的選民,完全沒有良心,卻有「糧支」,真是荒謬絕倫!私人機構根本不會發生這種情況,政府或公營機構絕對不應縱容包庇這種劣風,如果是紀律部隊人員無故曠工,更會被通緝。
為何畢東尼沒有上班卻有「糧支」?是誰人為這個刻意疏忽職守和曠工的區議員打開保護傘?明文規定區議員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及區議員辦事處,只可用作執行區議會職務,令人質疑民政事務局有縱容包庇之嫌。
為官避事平生恥,區議員不是有免死金牌的,民政事務局責無旁貸,不要姑息養奸。大家有目共睹,畢東尼沒有正當地、忠誠地履行區議員的職務,而且曠工,根本沒有向市民提供任何區議員的服務,其所作所為更損害了區議會的聲譽,可惜他卻獲不恰當地發放薪金、津貼、開支償還款額及區議員辦事處的運作費用等。按照道理和法律法規,理應依法向他討回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津貼和錯誤發放的費用等,並取消其合約期滿的酬金,確保公帑沒有被濫用,並依法追究其相關的責任和DQ他,否則民政事務局欠公眾一個公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