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嚴防本土恐怖主義威脅香港-葛珮帆 立法會議員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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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於2019年被警方搜出約一公斤可製作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的原材料,以及大批示威物資和武器。盧溢燊早前已承認一項存有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上周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2年,有關判刑合理、具阻嚇力,相信可令黑暴分子不敢再有恃無恐,覺得即使被捕亦只會被從輕發落的心態。
這單案件為香港近年來檢獲最多土製炸藥的案件,亦是首宗與反修例暴動有關並於高等法院判刑的案件。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必須即場引爆這些TATP炸藥,經過10幾個小時安排,全部炸藥在安全和未有造成傷亡下引爆。
葉繼歡當年犯案僅為謀財,針對特定的目標。而反修例暴動的恐怖主義行徑,卻是試圖製造令社會震驚的大規模流血事件,難怪高院原訟庭法官指其危險性超越「賊王」。
盧溢燊與「手足」本身若非無業,就是從事兼職工作,購買爆炸品及示威器材,並且專門租用單位儲藏,所費不菲,資金從何而來?有媒體披露,他們與「星火同盟」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盧溢燊甚至曾經現身「星火同盟」的眾籌街站撐場,外界因而質疑盧溢燊等人有背後金主支援。
黑暴攬炒催生「本土恐怖主義」。前年黑暴肆虐本港之際,市民親眼看見暴徒由使用磚頭、鐵通,演變成使用汽油彈、土製炸彈,甚至化學武器。2019年下半年起,警方檢獲大批外國恐怖分子經常使用的TATP炸藥、金屬水喉或鐵釘炸彈。去年4月18日警方拘捕15名亂港分子,4月20日就收到寄給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土製炸彈,涉案爆炸品具有針對性,可近距離炸傷收信人及3呎範圍內的人士,屬近年國際恐怖分子常用的裝置。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總裁判官蘇惠德為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有狂徒去年12月3度致電蘇官辦公室,恐嚇要炸死其全家人。此事件並不僅是試圖威逼國安法官審案與判刑,而是要讓本土恐怖主義蔓延下去,以對抗《港區國安法》。事實證明,面臨本土恐怖主義脅迫,制訂《港區國安法》不但有其重要性,更有迫切性。
雖然在國安法強力遏制下,黑暴攬炒已不復見,但是不等於本土恐怖主義對香港的威脅已消除,包括極端分子將組織「地下化」,「伺機搞事」。近日就有人在Telegram頻道聲稱為入獄「手足」報復,揚言放置炸彈,炸毀警察宿舍以及屠殺警員。而激進組織仍然持續於海外進行反中亂港活動,外部勢力亦致力挑起本港動亂之心,兩者會否聯手出擊,值得警惕。
有逾萬人在反修例風波中被捕,但至今仍有逾7,000宗案件未完成檢控,更有黑暴分子仍然潛伏於社會,大眾不可掉以輕心。筆者促請律政司及司法機構加快程序,否則愈遲進行審訊,則愈難彰顯公義,令保釋者有機會繼續威脅本港安全,甚至有人會潛逃「走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