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新樓限呎非治本之道-黃傑士 政情觀察員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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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房屋政策失敗,公屋輪候時間愈拖愈長,私樓樓價愈來愈貴,發展商為了滿足市民的強烈置業欲望,同時又要遷就其有限的購買能力,惟有將新樓愈起愈細,將以往的兩房單位縮減為一房、一房單位縮小成房廳合一,甚至將法例規定必不可少的廁所、廚房等,也變成開放式設計,房、廳、廚、廁共冶一爐。這些「納米樓」美其名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實際卻可能比監倉更狹窄,是繼籠屋、劏房之後,香港另一聞名國際的「特色建築」!
有官員表示正考慮立法限制新建住宅的最細面積,以杜絕納米樓現象。有個別發展商亦表明並不反對,反正香港各類大小的住宅都供不應求,將單位起大一點(其實只是恢復正常),受影響的只會是能力較遜的準業主、希望薄利多銷的地產經紀,以及整體的建屋單位數字,發展商不會因而少賺了錢。
不過,新樓限呎是否真正有助解決香港的房屋問題、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答案大家都知道是否定的。首先立法只能規管新樓,難以限制舊樓和二手樓,而且是限呎不限劏,市民及發展商一個轉手就可將單位一劏為二,甚或再二分為四,分拆出租及出售皆宜。能否限呎又限劏?那就等同立法禁絕劏房,現時蝸居於劏房的廿多萬基層市民,政府是否有足夠能力和單位將其安置?
即使真的做到限呎也限劏,又能否限人呢?即規定某一呎數的單位,最多只能有多少人或多少個家庭居住,這樣才能確保市民擁有最低限度的居住面積,但這又是否可行和合理呢?新樓限呎不僅不能治本,連治標都相信做不到,反而會滋生其他問題。香港要告別劏房、納米樓,始終還是要大幅、快速地增加土地房屋供應,否則再多的立法和限制也是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