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童樂居涉虐兒 須全方位調查-傅健慈 法學教授

202202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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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兒院竟變成虐兒院,真是令人震驚!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最近發生職員涉嫌虐兒事件,警方翻看「童樂居」的閉路電視片段,揭發更多職員涉嫌虐待兒童的罪行,共拘捕23名職員,受害兒童增至39人,不少幼兒仍在醫院留醫。警方預計需時兩個月完成翻看「童樂居」共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上月26日,獨立檢討委員會發表首階段報告,直指「童樂居」存在三大問題,包括前線有粗暴管理文化、管理層監管不力,以及高流失率致工作沉重。檢討委員會主席表示,雖然粗魯對待與虐待僅一線之差,但閉路電視片段經常見到涉嫌虐兒行為,然而沒有一名會見人士指見過虐兒,以往投訴個案亦無法追查;管理層理應知悉卻沒加以制止,釀成今次不幸事件。
這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全港究竟還有多少間保護兒童院舍存在虐兒問題?根據政府資料,在2019至2020年度,全港有550多間幼兒中心,業內人士估計,全港「在職」註冊幼兒工作員超過6,000名。究竟註冊幼兒工作員存在甚麼需要解決的問題,例如工作環境、工作時間、薪酬福利、心理情況、在職培訓、支援、監管機制、考核評估等?
為甚麼獲得公帑支援的非牟利機構缺乏政府監管?香港保護兒童會每年獲得政府大額撥款支援營運,社會福利署責無旁貸,應對其加以監管,確保公帑用得其所,真正實踐保護兒童的服務。
無可否認,「童樂居」根本「無王管」,翻查錄影片段發現很多幼兒工作員涉嫌有體罰幼兒的不當行為。究竟社會福利署有沒有對「童樂居」進行定期監管?究竟社會福利署管理層和相關員工是否需要被問責?
虐待兒童是嚴重罪行,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的「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香港保護兒童會是否需要被「釘牌」?這宗駭人聽聞的虐兒事件,竟由一名住在「童樂居」附近的市民揭發,她目擊「童樂居」職員在露天地方涉嫌虐待其院舍兒童。香港保護兒童會的總幹事、副總幹事的辦事處根本設在「童樂居」內,按道理,管理層理應察覺這些虐兒的不當行為,不排除有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沒有採取適當行動制止,變相助長虐兒文化,釀成慘劇。
令人髮指的「童樂居」虐兒事件涉及該受政府資助院舍或營運機構管理上的嚴重疏忽,事實證明香港保護兒童會出現轄下機構服務的日常監察和員工督導方面的嚴重缺失,市民對香港保護兒童會和「童樂居」失去信心。當務之急,政府應盡快接管香港保護兒童會的一切事務,並進行獨立全面徹底調查,找出事件來龍去脈,改善不足之處,依法問責,完善法律,防止類似慘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