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冇實名冇追蹤 怎能安心出行-傅健慈 法學教授

202203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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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香港特區政府推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風險通知流動應用程式「安心出行」。該應用程式毋須收費,用戶毋須實名登記,只需要在手機應用商店輸入名字或是下載在「安心出行」官方網站所提供的APK,就能使用「安心出行」的應用程式,讓用戶記錄行蹤。
「安心出行」沒有追蹤功能,該程序不需要開啟GPS定位功能,而「安心出行」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指出,個人資料不會被保存超過收集資料的目的所需的保存時間。存放在應用程式內的出行紀錄在31天後會自動刪除。如屬確診個案,經「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上傳至衞生署的出行紀錄將保存最少7年,並可轉交給執法部門或政府授權的機構。
「安心出行」推出初期,有人質疑它存在侵犯私隱問題,因而引起不少非議。特區政府在推廣「安心出行」時,已經充分解釋它並不存在侵犯私隱,「安心出行」在香港以外也不能使用。
事實證明,有餐廳貼上模仿「安心出行」的二維碼,不過用手機掃描後,會連結至不相關的網站。截至去年12月6日,食環署就二維碼規定發出21宗口頭警告,若警告無效會採取執法行動。
甚至有公務員知法犯法!灣仔入境事務大樓揭發有5人涉嫌使用「安心出行」虛假程式進入政府大樓,當中3人是公務員,警方接報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罪名將5人拘捕。
無可置疑,「安心出行」是為了防疫,並不存在監控市民。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只會把用戶的資料提供予接觸追蹤工作的執法人員,而索閱個人資料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所載的條款,當中訂明若面對罪行或檢控時,個人資料的私隱或會被授權使用。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的規定,特區政府可索取任何人手上持有有關「處理公共衞生緊急事態」或「識別和追蹤可能已經蒙受染上疾病的危險的人」的資料。
日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如果「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加入追蹤功能用作個案追蹤,並不違反《私隱條例》。按照《私隱條例》第59條「有豁免情況」,如果涉及公眾或社會利益有關的健康事宜,便可免受限制使用資料的規管。
為應對新冠疫情而設立的兩個「個案追蹤辦公室」,近期出現了大量工作需要,卻未能即時處理。政府正籌備第3個「個案追蹤辦公室」,爭取最短時間內切斷傳播鏈。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救急扶危,分秒必爭。為了防疫抗疫、公共衞生、公眾利益,及平衡了個人私隱,建議「安心出行」採用實名制,加入追蹤功能,才能充分發揮及時切斷傳播鏈的功效,這做法合法合情合理。希望市民體諒,齊心協力,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一定能夠打贏疫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