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重建和諧香港 始於家庭教育-陸頌雄 立法會議員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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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連續兩星期探討香港的基層治理和地區組織未來的發展,因為筆者深信一個社會的長治久安,要由最基礎的單位做起,正所謂:「基礎不牢,地動山搖」。今天要談的是一個最基本的社會單位──家庭。其實很多社會問題,包括青少年問題、犯罪和暴力問題、教育問題、公民素質,追本溯源都很可能與這個人的原生家庭有關。成長過程和環境出現問題,輕則「躺平」人生沒有動力,嚴重者出現行為問題甚至反社會人格,造成社會不穩。
在2019年黑暴事件中,我們發現有不少參與暴動者,他們成長於沒有良好家庭教育的環境中,成長中缺乏關愛和指引,容易被煽動而出現偏激思想,做出違法破壞的行動。筆者多年來關注香港的家庭服務,發現資源都集中在危機處理和治療角度,而社工的角色變成了消防員,很少資源投放在預防和發展的工作,結果就是隨着社會大環境的改變,傳統家庭價值解體,家庭問題就愈來愈多,個案永遠處理不完,或是草草結案。政府沒有從問題根源着手,其中一個關鍵的環節──家庭教育,更是長期被忽視,沒有具體政策,不同部門各自為政,流於表面宣傳,家長的參與度比較低。
家庭教育,又稱親職教育,是指為家長管教子女提供指導和實質支持、提升作為家長的能力,從而培養子女良好的行為和價值觀,成為良好的公民。用通俗的說話,即是教人如何教仔,做一個合格的父母。重視家庭教育本是中國人優良的傳統,每位父母都是小孩第一人生導師,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於核心家庭取代傳統的大家庭,加上鄰里關係疏離,家長面對管教子女問題,很多時都會叫天不應、叫地不聞,容易用錯管教方法,導致嚴重的家庭問題甚至悲劇,及至學校老師和社工介入,已經為時已晚。
家庭教育關乎一個社會的未來,故家庭教育不再是家庭內部的事,是社會和政府應該介入的事,從家事提升至國事的層面。去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家庭教育促進法》,實行「依法帶娃」,從法律上規定了家長教育兒女的責任,更重要是確立全社會包括政府部門、各級政府和社會團體,有責任有角色為家庭教育作出配合,為家長提供支援。香港是否需要跟進立法可以另議,但立法的精神值得香港參考。
在實踐上,內地強調家庭教育的政策需要跨部門協作,由教育、社工、醫療衞生不同專業領域,不同的社會組織參與,再細化基層組織的落實,確保家長的參與,過程中家長不是單向的學習,更是透過小組形式與社區互動,人與人之間關懷的過程,建立互相支持的社會網絡。為了推動此事,筆者在立法會推動成立「促進家庭教育工作小組」,研究不同國家和地區經驗,推動香港訂立一套具香港特色的家庭教育政策,協助家長解決管教子女的煩惱,達致從家庭和諧到社會和諧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