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司法不去殖怎保國安-王國興 23萬監察

20221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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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2019年黑色暴亂,「港獨」港版「顏色革命」,顛覆香港特區政府,以及過去30年一直與美、英等外國勢力有千絲萬縷勾結關係,包括聘用案發後潛逃的前美國海軍情報員作心腹,操作見不得光的政治黑金等等,涉嫌破壞國安和特務間諜活動的頭號現代版漢奸黎智英,多重觸犯《港區國安法》的首宗嚴重特大國家安全案。
無論最終判決如何,肯定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個和最重要及最具參考價值的特大案例,並直接影響仍在排期未審的數以千計黑色暴亂刑事罪行案件。因此,香港終審法院的相關處理和審訊裁決是影響《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是否得到完整準確的貫徹實施,是關係到國家安全是否得到百分百保障,是否可確保「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方針得到全面準確和完整的落實。
可是,香港法院連番拒絕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狀的上訴,還判律政司輸埋堂費,就是「治外法權」的變相翻版,更是「領事裁判權」的變種借屍還魂。今日之禍,源於沿用百多年的英制律政,留下司法機構這塊「假髮地」不去殖化,才釀成司法系統、國家安全不設防的大漏洞。
甚麼叫變相「治外法權」?涉及國安案,舉世各國都不會讓外國勢力法律代表染指,假髮法官卻處處為黎案聘用外援保駕護航。
甚麼叫「領事裁判權」借屍還魂?就是在舊中國時,外國罪犯在中國犯法,中國法官無權審訊,須交由所屬國家裁決。當下若讓涉及中國國家安全案件容許海外律師介入,令國安秘密不設防,不就是逆向借屍還魂嗎?
香港已不是殖民地,香港也不是舊中國時代的香港,難道還可讓「假髮治港」無王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