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消脂針險再奪命 無王管事故頻生

2023年11月04日 00: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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綿綿不絕,必有亂結。繼「DR醫學美容事故」導致一死兩傷、拉丁舞導師抽脂慘死等血的教訓後,醫學美容亂象依然層出不窮。日前又有多名女子,在美容院疑注射消脂針後感染膿腫分枝桿菌,險些搞出人命。目前已有兩人被捕,另有兩人被通緝,疑涉無牌行醫。同類事故屢見不鮮,受害者非死即傷,奈何港府至今未有對醫美行業作出規管。
女為悅己者容,人們追求年輕貌美並無對錯之分,錯在政府一直對業界放任自流,不監不管。今次事件,正是醫美不分的典型例子。究竟針劑注射是否等於醫療程序,政府一直含混不清。立法會早在2002年提出規管美容業界,礙於反彈大、執行難而不了了之,直到2012年「DR醫學美容事故」發生後,又言之鑿鑿立法規管,可惜一陣風過後同樣沒有下文。拖到前朝林鄭政府,擬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條例草案》,「只管儀器不管人」本已備受詬病,詎料黑暴爆發致立法會停擺,條例亦隨即束之高閣。如今又爆出問題消脂針事件,再次反映美容業亂象叢生,究竟還要搞出多少亂子,賠上多少人命,政府才會正視問題?
眾所周知,近年不少美容公司為吸引顧客,引入未經廣泛確定有效的醫療技術和儀器替顧客美容瘦身,令醫療和美容混淆不清,許多原本只可在醫院由醫生執行的手術都被包裝成美容療程,在沒有足夠醫療設備和全面消毒場所內進行,風險之高可想而知。正如香港美容業總會指出,政府至今仍未清楚定義醫學美容,業界無所適從,同時令消費者增加風險。
事實上,港府做事永遠都是踢一踢動一動,連補救也是甩甩漏漏。2014年拉丁舞導師抽脂慘死案件發生後,政府刊憲,以《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規管抽脂等程序的日間醫療中心須領牌,由醫生出任的醫務行政總監須承擔法律責任。但其他針劑注射並未列明屬於醫療程序,造成灰色地帶。更何況醫生並非萬能,恰恰相反,上述兩宗經典死亡個案,同樣由醫生參與和操刀,最終一樣搞出人命。若政府每次「爆大鑊」僅靠法庭為死傷者主持公道,卻不立法修補漏洞,從源頭解決問題,這樣的公道未免流於表面,絕非公道。
當然,消費者本身也有責任。以今次消脂針事件為例,女士追求完美身段並無問題,但她們對產品有多少了解?醫學界人士指出,這類入侵性治療必須由持專業資格的人員操作,亦要選用證實安全有效的產品,並要存放在適當的溫度和地方,否則可能受細菌污染。注射時更要避開血管和徹底消毒,否則有機會將細菌帶入皮下組織引致感染。這些東西打入體內,絕非兒戲,豈能糊裏糊塗?
隨着科技進步,醫學美容日新月異,但質素良莠不齊,消費者毫無保障。港府必須盡快進行全面立法規管,並且加強宣傳教育,消費者追求美麗的同時,更須注重安全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