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港獨窮青 流亡有理-黃傑士 政情觀察員

2024年01月02日 00: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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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前香港眾志頭目周庭棄保潛逃,自稱流亡加拿大之後,另一港獨分子鍾翰林,日前宣布流亡英國尋求政治庇護。有人質疑負責看管鍾的部門,為何未有從周庭事件吸取教訓,仍然准許鍾以旅遊散心為由出境日本,然後再轉飛英國一走了之。但其實鍾早已就侮辱國旗及分裂國家等多項罪名服刑完畢,只是因為犯案時未滿21歲,而須在出獄後接受當局短暫監管,監管令本身並沒有限制他出境。
誠然,相關執法部門仍可以鍾翰林違反監管條件為由,向他發出通緝令。但除非鍾遭到英國等西方反華勢力離棄,在外國胡混至山窮水盡,寧願返港坐牢領綜援度日,否則有關通緝令僅屬一紙空文,根本無法執行。
問題來了,既然鍾已刑滿出獄,再等多幾個月就可百分之百回復自由身,連定期報告行蹤也不需要,那為何他還要高調「流亡」海外?鍾聲稱因不時有國安人員游說他充當線人,還有即將來臨的國家安全立法,令他深感壓力擔心再次被捕。但這些大多是他的假設和想像,而即使國安探訪的說法屬實,對方亦只是提出可向他付錢買料,沒有任何強迫成分,難以解釋鍾為何選擇在監管期內跑到英國。
比較合理的解釋是,根據鍾當年向法官求情的內容,他是一個家境坎坷、父母離異且學業成績欠佳的窮青年,其創立的「學生動源」及「創制獨立黨」,未及打響名堂已遭打殘解散;鍾既不像周庭或許智峯等人出名,有外國政客願意接濟其生活,也不像一些中產黑暴青年般,坐完監在香港前途盡毀,還可在父母庇蔭下移民他國重過新生活。趁還有少數人記得其名字,求其找個罪名被港方通緝,再跑到外國尋求庇護,某程度確實是個明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