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租管條例幫倒忙 劏房租金反攀升
租管條例不經不覺已實施兩周年,究竟成效如何?基層劏房租客有否得到改善?政府的租管條例原意是為有關租客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包括為期4年,即首租期兩年和次租期兩年的租住權保障;限制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上限為10%;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公用設施及服務費用例如水、電費等。要言之,用意不可謂不善,然而,實情又是如何?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與基層劏房居民,昨日公布租管條例實施兩周年對劏房戶影響研究報告。結果事與願違,租管條例實施了兩年,劏房租金卻彷彿如斷了線的紙鳶,瘋狂攀升。社協調查發現,截至去年11月中,差估署只處理了2.35萬份AR2表格,即供租客查詢租賃通知書,佔全港10萬劏房戶約20%;而條例的兩年凍租期下,仍有三成受訪劏房戶於租管實施後被加租,比條例實施前多一倍,加租中位數是加200元,最多有人被加租1,500元,租金佔入息中位數達42%。社協指,通關後業主「唔憂租」。事實上,隨着社會復常,有業主或將劏房「再轉型」成「客房」,接待旅客「搵真銀」,「凍租」變成不可能,促引入起始租金,可惜政府一直拖延,一味指劏房租金水平有異,訂立劃一標準有難度,也就難怪劏房租金愈升愈有。
至於濫收水、電費更是普遍,協會在去年底至本月,向該會服務的不適切居所租戶進行網上問卷調查。受訪者來自12個地區,包括深水埗、元朗及觀塘等,年齡介乎41至50歲,八成受訪者是劏房戶,最多2人及3人家庭。當中,逾六成受訪者指電費是由業主另定每度電價計算,有濫收情況,條例生效後,業主違規情況未有顯著改善。
從以上情況可見,有關條例生效後,並未能真正幫到劏房戶。條例生效當年的年底,差估署一共識別逾1,000宗業主涉嫌違規的個案,但政府最新公布的數字顯示,由條例生效至本月5日,只有共87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條例而被定罪。有關團體認為如今租管條例實施已兩年,以上情況仍未有顯著改善。
為政貴在行。有法而無人執行即是廢。有關條例實施後,有關注團體已指出,當局主動巡查次數不足,執法力度弱,依賴劏房租戶舉報的做法極不理想,形同「將責任外判」。再說,有租戶亦憂慮舉報後會遭業主報復被迫遷,那只好啞忍。條例生效至今兩年,能進入司法程序的個案偏少,很大程度就是因為投訴人拒絕作證而無法檢控,試問在如此情況下,租管條例怎不淪為無牙老虎?
目前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仍然長達5.6年,長者一人申請亦需3.9年,非長者單身人士更要輪候10年以上。現時仍有逾20萬人蝸居於環境惡劣而租金昂貴的劏房、籠屋等,他們不少是社會最基層,有些長期開工不足,甚至失業,生活於水深火熱,是極待援助的一群;政府有條例卻執法無能,只會加深低層市民的怨氣!租管條例一實施就未能「善始」,如今兩年了,政府是時候認真檢討其成效得失,既然關注團體指出其紕漏,政府豈能不老老實實想方設法堵塞條例不足之處,務實去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