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论:强制举报虐儿修例 罚则过轻难以阻吓

2024年04月30日 00:04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本港虐儿个案,近年有上升趋势。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曾指出,去年本港严重虐儿个案有1,457宗,见历年新高,相信可能只属冰山一角,或有个案隐藏社区未被发现。2018年,屯门一名5岁女童疑遭父亲和后母虐打致死,政府事后于2023年提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同年7月成立法案委员会开始审议草案。
虐儿一宗都嫌多,保护儿童,人人有责;施虐者固然要重判,察觉到虐儿疑案而不举报,尤其是相关的专业人员如社工、教师和医生等,有可能助纣为虐。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昨日继续审议《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指政府将提出3项修订,以加强免责辩解和免责豁免。
当中建议新增一项免责辩护条款,容许指明的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举报,他们只会在情节恶劣的个案下,才会面对监禁的刑责。政府将提出的修订主要是免责辩护更改为豁免条文,令专业人员不需要作出举报而不会违法;厘清刑事责任,在条例草案新增附表,列明何谓严重伤害,包括导致儿童的生命或者安全受到严重的伤害,精神健康或发展受到危害,而不仅仅是短暂的瘀伤、痛楚或者不开心等,以取代条例草案内概括性的条文和例子,增加举报门槛的确定性。
政府对《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提出修订,但有议员对政府的做法感不满。有非委员的议员关注罚则过低,忧虑日后法庭判罚会过轻,引起社会批评,届时政府又会再考虑修例;他不满政府在严重虐儿的情况下知情不报,最高罚则仍保留在监禁3个月,如不改成一年,他将会反对草案。此外,亦有身兼社工的议员同意监禁3个月的刑罚合理,认为刑罚不会“吓窒”专业人士,因为能够从事与儿童相关工作的人士,应有意识去保护儿童。对于有人担心会有滥报的情况出现,她指“滥报好过漏报”;至于如何保障举报人的福祉,政府有关官员回应指,法例已列明不会公开举报者的身份。
有医疗卫生界议员同意如果向社署报告,可令受害者获得更多协助;但担心作出举报行动会等于报警,而报警或会引致拘捕行动,可能未必在当时为最适合受害人的做法,促政府思考分割安排。他又关注政府以附表形式列明何者为严重伤害,可能未必能列明所有情况。官员则回应,指如果要求施虐者不再施虐,需要执法人员的协助。
整个强制举报虐待儿童的条例草案会议,议员和官员各有各的见解和建议,然而,针对的都是严重个案,要是相关专业人士能及早发现、辨识、举报和介入,确实有助防止虐儿悲剧发生,是以条例草案确实不应降低罚则。
有关强制举报虐儿条例修订的初心,应该是加强保护儿童,建立更完善的安全网,若然修订是“令专业人员不需要作出举报而不会违法”,社会大众又是否接受?政府如何平衡专业人士的关注、议员的质疑,如何在修订中做到具阻吓力的机制,着实不应“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否则又是瞎忙一场,严重虐儿案件却难以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