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通緝三載竟在港 自出自入無掩籠

2024年06月16日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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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號稱「自由港」,原來除了有自由貿易的意思外,連通緝犯也能來去自如,自出自入,十分自由!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涉嫌欺詐及洗黑錢逾819萬元而被檢控。此人於2021年棄保潛逃,法官同年9月正式頒布拘捕令,直到日前終於在九龍城執法部門設置路障期間被截獲。通緝接近3載,最後在香港境內落網,證明此城自由自在,如同無掩雞籠,乃名副其實的「自由港」!
「金融趙」早於2020年6月被控,及後獲法庭准許保釋,條件包括5萬元保釋金;不得離境,包括不得到澳門及內地;須交出旅遊證件;須居住在報稱的住址,若住址有所更改須預早24小時通知警方;亦須每周一、三、五晚上到警署報到;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惟至2021年9月28日,「金融趙」未有到區院應訊,同案另一名被告向法庭表示,收到趙的短訊及醫生紙副本,稱趙有胃潰瘍及發高燒,醫生建議接受隔離,批出3天病假;至同月30日,「金融趙」依然無到庭,警方到其報稱的將軍澳住所尋人,以及致電其手機,都未能取得聯絡,法官遂正式頒布拘捕令。當時外界估計,「金融趙」已逃之夭夭。
有誰想過,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金融趙」被執法部門的路障截獲,意味當時正在駕車或坐在車內通街走。由被通緝計起,他已「失蹤」34個月,即接近3年,時日絕非短暫。號稱有強大執法能力的執法部門,竟然一直毫無發現,難道「金融趙」力可通神,3年來一直隱形?由於他屬於「法庭保釋」,保釋條件比「警察保釋」更辣,必須交出旅遊證件,並須頻繁到警署報到。但他不僅在上庭日失蹤,更離奇的是,竟是由同案次被告向法庭及警方披露病倒和「請假」,執法人員事前毫不知情。難道所謂的頻繁報到只是做騷?執法部門有沒有認真執行法庭保釋條件,想也想得到。
最令人費解的是,香港只是彈丸之地,執法部門又揚言在全港十八區、區區裝天眼,甚至形容有了天眼,所有罪犯都必無所遁形,偏偏「金融趙」卻是例外。他近3年彷彿人間蒸發一般,同時又如入無人之境,落網一刻還在馬路馳騁,執法部門超卓的執法能力哪裏去了?天眼的威力又哪裏去了?若非設置路障誤打誤撞,恐怕「金融趙」要繼續在香港逍遙法外,易過借火。
必須指出,同案次被告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涉款50萬元,去年已被法庭判囚30個月。法官判刑時強調,案件源於一宗詐騙案,其行騙手段經過精心鋪排且規模龐大,涉及人物眾多且必然有犯罪集團支持,亦相信他跟首被告、即「金融趙」主持的騙局有一定關係,可見性質嚴重。事實上,執法部門言必稱洗黑錢乃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何況香港詐騙案愈演愈烈,香港淪為詐騙之都,執法部門不時信誓旦旦嚴打。「金融趙」涉及的欺詐及洗黑錢金額,以及在案件的參與程度,顯然都比次被告大得多,偏偏棄保潛逃近3年,也未見當局有加緊將其緝捕歸案,背後有沒有甚麼隱情,實在惹人遐想。
上樑不正下樑歪,「金融趙」大模廝樣棄保潛逃,其實都是有樣學樣而已。其大佬「上海仔」郭永鴻兩度棄保潛逃,最後一樣獲放生。「上海仔」涉嫌在5年間清洗逾億元懷疑黑錢,其後又涉嫌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惡行纍纍。他因為無到警署報到而被沒收保釋金及遭通緝,惟一樣無阻其橫行外國風流快活,期間更被拍得在外國賭場行得走得。儘管2020年底確診新冠兼走投無路潦倒返港被捕,但當局繼續讓他續保,非常神奇;直到2021年10月,律政司更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條件釋放。既然壞事做盡一樣冇事,「金融趙」當然視「上海仔」為榜樣。
「金融趙」違反法庭批出的保釋條件,可能被加控「藐視法庭」罪,相信現已被扣押,但以本港執法和司法部門做事往往「出人意表」、難以常理推測觀之,最終結果如何,只能拭目以待。從另一層面看,彈丸之地竟然可以長時間窩藏通緝犯而不被發現,涉嫌犯下嚴重刑事罪行者,又可以來去自如四圍走,甚至獲終極放生,未嘗不是充分說明香港實在是世間罕見的「自由港」!然而,這個另類自由港,難道不是對法治之區的嘲笑和諷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