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论:强制举报终上路 保护儿童第一步

2024年07月12日 00:04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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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发生震惊全港的5岁女童临临受虐致死惨剧,整个社会为之沸腾,港府亦终于肯正视虐儿知情不报的问题。事隔6年,立法会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教师、社工、医护等25类专业人士必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否则须负上刑责。惟这仅是保护儿童的第一步,当局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否则只会令条例形同虚设。
有这样的担心绝非无的放矢。上述条例草案提出至今已有多年,直到去年7月立法会始成立相关法案委员会讨论,期间不断有议员批评强制举报过严,对专业人士不公平,要求剔除监禁罚则,惹起保护儿童组织和社会大众非议,批评这样做是“开倒车”,令条例沦为无牙老虎。可以看见,昨日仍有不少议员“咿咿哦哦”,一时说条例可能“好心做坏事”,一时又说“专业人士可能被误导”,总之就是见死不救有理、专业人士利益优先。
港府总算顶住压力,坚持严重知情不报或阻挠举报者,最高会被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没有如某些议员所愿,将监禁罚则剔除。惟条例始终留有尾巴,除了设有两级制,第一级为罚款,第二级才可能监禁外,还设有容许免责辩护,包括已就相同伤害或风险作出举报、真诚合理相信另一名专业人员已作出举报、延误举报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可见专业人士始终势力庞大,对港府施压造成一定效果。
其实,专业人士都是饱读诗书、考获专业资格的社会精英,判断力理应优于寻常百姓,偏偏他们却高喊条例不公平,令他们有压力,担心误判堕入法网,仿佛这些高人一等的精英忽然智力大降,连儿童有否受虐也分不清楚。这分明就是搪塞之词,反映他们自私自利。某些议员在虐儿案件发生后摆出大义凛然状,高喊虐儿一宗都嫌多,但到了立法阶段,则只知替业界争取免责,同样令人不齿。
由此可见,强制举报虽然过关,但在实际操作上仍有许多空子可钻,受虐儿童未必获得最大保障。当年的临临事件,其班主任和校长均知悉临临满身伤痕受到虐待,可惜最后依然选择袖手旁观,连临临最后的求生机会也剥夺。一之为甚,岂可再乎,教师、医护、社工等专业人士,均是最有机会揭发和阻止悲剧发生的人,助纣为虐绝对有失专业,社会也绝不容许。
当然,空有法例而没有执行,也跟一纸空文无异。正如有议员指出,法庭绝少会判以最高罚则,“十年也不会出现一次”。明乎此,法例能否收到阻吓力,还须看法庭判决,若一味轻纵,只会变相鼓励。同样需要注意的是,举报增加,社署接管受虐儿童的设施,以及应对人手也必须相应增加,政府应该增拨资源。
社署保护儿童资料系统显示,2023年新登记的保护儿童个案达到1,457宗,创10年新高。总而言之,保护儿童不能沦为口号,许多不幸儿童亟待社会伸出援手,各界勇敢行多一步,他们便有机会早一日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