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论:司法程序太煎熬 受害女性冤难诉
2024年10月30日 00:03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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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套话题电视剧开播,讲述女主角与胞妹少女时期惨遭性侵,成年后展开复仇。当然,这只是戏剧,但现实中的性侵受害者,即使有意循法律途径提出诉讼,往往也因为司法程序过于漫长、起诉门槛过高、承受压力太大而放弃追讨。若司法也未能为受害者讨回公道,难道这不是对法治之区的一大讽刺吗?
协助性暴力受害人的风雨兰发表5年报告,反映性暴力求助个案近年大增48.5%,由2009至2013年处理1,047宗,到2014至2018年增至1,336宗,再到2019至2023年攀升48.5%至1,984宗,可见性暴力个案有增无减。当中涉及私密影像等非接触式性侵更上升227%,由137宗上升至448宗;受害人平均在事发4.2年后才求助,报案率也有所下跌。风雨兰指出,约六成报警个案因证据不足或撤讼等因素,而终止调查或不受理,当中受害人撤讼的最大原因是“喺司法程序入面感受到压力”。
香港不是自诩法治之区吗?不是提倡男女平等吗?但从上述数字可见,法律不足以保护受害人以及替他们讨回公道。目前仍以女性遭受异性性侵为大多数,反映在男性面前,香港女性依然是弱者,权益未受到全面保障。即使受害人勇敢面对司法程序,但上到法庭,只要被告表示真诚相信对方同意性交,便很大机会获判罪名不成立,难怪外界质疑司法不公,不明为何责任不在于侵犯者没有得到受害人同意,而是要受害人证明已强烈表达不同意,形同变相责难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社会要求司法改革之声不绝于耳,如何在受害人与被告权益之间取得更好平衡,提高定罪机会,需要各方面认真探讨。
与此同时,随着通讯软件发达,社交平台兴起,伴侣之间的亲密照片更容易在网络流传,甚至不乏有人借此勒索敲诈。今年初,便发生一宗中学篮球男教练与女学生不雅照流出事件,女生家长和学校最终报案求助。教育局又是事后孔明,一味要求学校“交报告”,对于如何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如何防范淫狼入侵校园不了了之。最近更闹出“打羽毛球”的性教育笑话,反映本港校园性教育实在过于落后。
尽管风雨兰调查显示,性暴力受害者的平均年龄为廿多岁,但未成年人遭受性暴力的比率正在上升。执法部门去年共录得696宗涉及儿童的性侵犯案件,当中在网上发生的有45宗,按年升逾一成半。九成受害儿童年龄介乎12岁至16岁,年龄最小只有9岁。去年便有一宗14岁少女透过手机误交淫狼,起码与9名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事件,当中包括消防员和男教师,少女更被人拍下色情照,震惊全城。
在人人一部手机的年代,“摇一摇”已可结识新朋友,容易被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由此可见,要预防性暴力和性侵犯,必须自小循性教育入手。新一代性早熟已是不争的事实,团体建议将性教育列为必修科,教育局必须严肃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