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论:鼓励笃灰文化 细思实在可悲
2025年01月09日 00:03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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酝酿多时的“举报滥用公屋奖”终于上路,下周三实施,成功举报者最多可获3,000元现金奖赏。无可否认,现届政府一改过去懒散作风,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取得一定成效,如今再施以现金诱惑,或可有助搵出隐蔽个案。但正如钱币有正反两面,港府不断鼓励笃灰,势令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猜疑大增,何况要靠笃灰来维持制度,想一想也觉可悲。
房委会昨日公布,举凡年满16岁的市民,可透过电话或电邮等实名举报滥用公屋,并须会面提供确切资料。如证实个案属滥用,成功向相关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举报人有机会获得现金奖励及感谢状。当局又指,每宗可获奖励的举报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审理性质复杂或有争辩的个案,“评审委员会”将由首长级人员担任主席并作出最终决定。
公屋滥用情况存在已久,根源之一是房署懒于巡查,对富户采取宽松措施,踢一踢都不愿动一动。例如住户住满10年才需再申报入息及资产,即使瞒报触犯《房屋条例》,不少个案都获法庭轻判或缓刑了事,阻吓力非常有限。由于没有太多法律后果,长久下来,无异于鼓励富户霸占公屋资源。然而,年前一宗可怕的名媛被肢解案,被捕疑凶既占有公屋单位,又购买居屋单位,名下更拥有豪宅单位。案件非常轰动,同时令房署疏于监管的陋习暴露无遗,社会要求加强审查之声不绝于耳。与此同时,公屋轮候册大排长龙,现届政府扬言要缩短上楼时间,收回滥用公屋单位,遂成为增加供应的方法之一。
房署近年推出多项措施打击滥用公屋,包括前年10月起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公屋住户由入住公屋开始,每两年须向房委会申报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及常住该公屋单位;需要迁出的公屋富户,住户暂准居住证由12个月收紧至4个月等。去年房署亦先后两轮要求住满一定年期的公屋住户申报资产;强调在2022/23至2023/24年度,已有约5,000个单位被收回。
既然收回公屋单位数量大增,证明只要精神不滑坡,现行制度已能有效减少滥用个案。事实上,当局一直有提供渠道让人举报滥用公屋,是否需要用到“派钱”增加诱因,不能不令人怀疑。毫无疑问,有钱使得鬼推磨,但近年港府事无大小均鼓励笃灰,已成市民普遍观感。国安案件事关国家安全,设立举报热线及奖金制度无可厚非,但自设立笃灰制度以来,当局收到逾40万条举报讯息,当中绝大部分为误报和错报,甚至是意图浪费执法人员精力的恶作剧。如今笃灰制度推而广之,连基层公屋居民也获鼓励互笃,邻舍关系会否恶化,甚至衍生报复行为,想也想得到。
再说,在一个法治社会,守法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而执法则是执法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如果法治制度完善,行之有效,是否需要煞有介事用钱收买市民互相举报?有人慨叹,“不到香港,不知文革仍在搞”,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