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伴侶 出錢買情人

201707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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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法例,有人聲稱可提供性服務,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
近年網上湧現大量「PTGF」、「PTBF」(Part Time Girlfriend/Boyfriend),意指「出租女友」及「出租男友」,他們透過社交網招攬客人,並提供短暫的「情侶關係」,服務範疇包括行街睇戲、拖攬錫,甚至牽涉性服務,每個項目都有不同收費。此話題被傳媒廣泛報道後,多個社交平台已刪除相關出租女友或男友的廣告,買賣雙方現時多以私訊交流。
根據現有法例,若有人聲稱可提供性服務,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最高刑罰是監禁6個月及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