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母親不適趕返家 郭子豪認醉駕6月宣判
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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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豪認醉駕。
無綫藝人郭子豪今早八時四十五分,由律師陪同下到達九龍城法院,身穿西裝的他見到傳媒,合十示意,見他神色凝重,隨即步入法院。
即場認罪律師求情
庭上問到郭子豪認不認罪?他表示認罪,之後由大律師代表幫他求情,律師先陳述郭子豪的資料背景,指他今年27歲,職業是藝人,亦是兼職健身教練,月薪大概35,000元,他與父母同住,曾奪得健美比賽冠軍。郭子豪事發前後都熱心公益,有到老人院探訪,又去沙灘執垃圾,身為教練的他也有宣揚健身運動。
律師續指事發當日,郭子豪收工後食飯,期間飲了白酒,到凌晨十二點幾,收到身在外地的父親來電,指母親身體不適,所以他即刻回家睇母親,在情急及好愚蠢情況下,飲咗酒照樣揸車,律師說:「佢明白呢個唔係求情理由,但希望法官考慮到事件中冇傷亡同任何損毀,佢知道自己犯咗錯,承諾以後唔會飲酒揸車。」
每個月畀5000家用
律師同時呈上十六頁紙及四封的求情信,其中一封是其父親手寫的求情信,信中透露兒子每個月有畀5000元家用,兒子已有悔意,事發後亦有跟家人講對唔住,另一封是公司高層,郭子豪知事態嚴重,已跟公司回報了。第三封是一位資深藝人,指他善良有愛心,第四封是其中學母校師兄,對方指郭平時有回饋母校,有協助母校舉辦大型活動。律師繼續求情,指郭事發生後已飽受輿論壓力,直接及間接喪失工作機會,他有悔意,承諾不會再犯。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宣判,會先聽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並要求他即場交出車牌。
「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
郭子豪於中午離開法院,雙手合十向現場傳媒躹躬,他獲保釋至6月11日再審,問到保釋條件?那位公司高層、資深藝人幫他寫求情信?他表示因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方便透露,他直言要向當日受影響的警務人員、醫護人員、交通使用者及傳媒致歉,自己不會再犯。至於會否擔心之後的判決?他謂:「會以後悔、正面態度去面對,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判決係點都會去面對,係自己做錯。」
郭子豪指現在正常工作:「會跟之前一樣以謙卑、正面的心態努力做嘢,之前私生活唔檢點,依家希望透過工作上的努力,畀大家見到一個改進咗嘅郭子豪。」其後郭子豪亦在社交網的限時動態寫上「Sorry」以表悔意。
案件編號:KCCC 14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