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蚊保釋】王宗堯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
2019100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王宗堯獲保釋離開,延期至12月13號再審訊。
藝人王宗堯日前因涉及7月1日立法會事件被捕,他涉及一項進入或逗留會議廳範圍控罪,案件今日於東區法院提堂,庭上控方提出延期至12月13號再審訊,作進一步調查,王宗堯方面並沒有作出反對。他以港幣2000元作保釋,暫時不准離境,需要交出旅遊證件及禁止出現案件地點附近,每個星期都要到警署報到。
王宗堯步出法院時亦有接受傳媒訪問,他先向大家報平安,指律師向他爭取不用宵禁,但要交出旅遊證件,問會否帶來不便時,他坦言最近都收到台灣的電影人朋友邀請他出席金馬獎,又指自己於這個時候更加要無畏無懼參與,希望支持台灣電影。說到他不准離境,他表示如果有需要都可向法庭申請。而其代表律師於庭上有提出投訴,指拘留時間過長,問到王宗堯於拘留期間有否受到不禮貌對待,他謂:「可能我係公眾人物,冇受到惡性對待,面對我啲警員都友善,有學識同禮貌,同平時喺街上見嘅防暴警係有分別。(會否擔心成為追擊目標?)已經係啦!但應該以和平方法去發聲。」
而今日其女友Chloe都有陪同出庭,他表示要多謝家人、身邊朋友、媒體等支持,說到現時心情,他坦言有點肚餓,又指都感恩有此難忘經歷,自己今年的生日都給了香港,亦指因為自己是演員,這幾日的經歷給了他一些新鮮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