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製作公司索償 朴時厚敗訴需賠254萬

201911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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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時厚於2013年捲入強姦案而影響MV及寫真集拍攝,遭K製作公司索償。
韓國42歲男星朴時厚遭韓流騷製作公司K公司索償的案件近日在大法院宣判,朴時厚被判敗訴,他需要向K公司賠償2億70萬韓圜(約138萬港元)的預付金加延期賠償金,合共3億7,000萬韓圜(約254萬港元)。
朴時厚於2012年9月與K公司簽下拍攝MV及製作寫真集的合約,之後朴時厚赴泰國拍攝,但中途取消,並改為在韓國完成餘下拍攝,拍攝原定在10月進行,但朴時厚卻拒絕參與,至翌年2月他便因捲入強姦案而受查,令拍攝不能繼續進行。
K公司之後向朴時厚及當時他所屬的Didim531事務所索償,一審時法院判朴時厚勝訴,K公司不服上訴,並獲判勝訴,但朴時厚以未有收過演出費為由,要求在賠償金額中扣除,又指關於拍攝中斷,K公司亦有過失,於2015年12月提出上訴,而大法院於上月31日駁回朴時厚的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