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C2:楊明炒車拒提供血液樣本被捕

20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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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談有冇飲酒!
現年39歲的楊明,昨日凌晨駕車時發生連環撞欄意外,由於他步履不穩,被懷疑酒駕,警方最後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拘捕他!事後楊明接受訪問,未有交代有否飲酒,只表示因撞車頭暈,未能做酒精測試,並為毀壞公物公開致歉!
昨日凌晨一時許,楊明駕駛平治房車沿港島半山馬己仙峽道落斜,至近玫瑰別墅對開一個左彎時,懷疑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猛撼防撞欄,繼而衝前約60米,再撞毀另一防撞欄,半邊車身騎上石壆始告停下,右邊車頭毀爛,其他駕駛人士見狀報警,而出意外的地方,距離楊明與莊思明同居的寓所僅2分鐘車程。
警員趕抵現場,發現肇事司機為藝人楊明(本名林明樂),他滿身酒氣步履不穩,並報稱不適,其後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理。現場消息指,其女友莊思明其後偕家姐莊思敏到場了解。警方指肇事司機當時身帶酒氣,意外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將他拘捕,現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到警署報到。警方指有關調查交由港島總區交通部負責,定必秉公辦理,至於有關人士涉及警隊的宣傳活動將會暫停,已上載影片會視乎性質及內容再作適當安排。
「斷咗片」失記憶
記者致電莊思明了解,由家姐莊思敏代聽,表示不方便回應。至於楊明經治療後,昨午由秘密通道出院,並返回與莊思明同居的寓所,他以短訊回覆稱「冇事」。晚上他接受無綫《東張西望》視像訪問交代事件,但沒有交代是否曾飲酒。戴Cap帽、口罩的他精神不俗,表示出事時撞到頭及盆骨,照X光冇大礙,至於事發經過,他說:「凌晨點幾鐘左右,我揸車返工作室睇劇本,喺山頂道嘅彎位搶一搶軚,跟住就撞埋石躉度,成架車晾起咗。嗰下一撞已經斷咗片,冇咗記憶,當時點撞、點停已經唔清楚,之後睇番報道,話差人扶住我,話我飲咗酒要人扶,我其實係撞車比較暈,唔係太清醒嘅狀態,嗰一刻做唔到酒精測試,而警方當時亦想盡快救我出嚟,因為架車晾喺山邊,有一定危險性。」
為撞毀公物道歉
楊明又對撞毀政府公物深感抱歉:「撞車時撞到啲欄杆,真係深感抱歉,唔好意思,不過,不幸中之大幸,冇傷到人。我最近比較忙、比較夜瞓,所以駕車時分一分神,搶一搶軚就出意外,唔好意思,呢件事令大家都好擔心,亦有好多輿論講緊,我個人冇事。」問到屋企人是否很擔心?他說:「阿媽想即刻嚟醫院探我,但我唔想佢撲嚟撲去,同佢講冇事,交通意外啫!Liza(莊思明)就嚇死佢啦!(依家會進行咩法律程序?)交由律師搞,朝早都仲暈吓暈吓,依家先醒番少少,處理緊。」
對於楊明出事,無綫電視助理總經理(藝員管理及發展)樂易玲,指他可能壓力過大、疲勞或其他狀況,希望給予他時間休息,公司會進一步了解並提供協助。入行逾20年的楊明近年事業發展順暢,但在入行初期曾因飲酒出事。2005年,他將座駕停在佐敦道中間行車線,並於車中睡覺,接受酒精測試後證實超標被捕,被判罰款7,000港元及停牌1年。2006年,他在夜店襲擊保安員被判守行為,期間又帶醉意在便利店兩度以回鄉卡購物不果,並破壞店內物品,被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及向便利店賠償3,88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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