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舒漫陳潔玲生意糾紛和解失敗 明年3月再上庭

202012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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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舒漫陳潔玲和解失敗,案件排至明年3月再審。
歌手鍾舒漫(Sherman)與前港姐陳潔玲涉生意糾紛,入稟向對方追討4萬元,今早9時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的小額錢債審裁處上庭。兩人分別在8時許抵達法院,其中陳潔玲獲男友Victor及女友人陪同,而Sherman其後就在妹妹鍾舒祺及女友人陪同下抵達法院。
法庭書記先問兩人可會和解,但未能達成共識,之後兩人透過法庭主任調解半小時,但仍未能達成共識,於是上裁判庭。一開始法官先提Sherman要除帽,案情指兩人是合作關係,Sherman畀了$44,286元給陳潔玲,其後因合作不了,想取回本金,對方謂會還貨,但其後聯絡不到。
兩人各自作供,Sherman透露與陳潔玲合作不到,她想退出,想要錢,但是今年5月14日時對方只肯畀貨,但要她簽約,規定不可低於零售價或批發價出售,她覺得不合理,告對方沒有遵守承諾。而陳潔玲就謂兩人的爭拗點在於退貨安排,她謂簽訂協議是為保障大家,不可違反某個價錢出售,因她還有其他批發客人,希望可以令大家公平。
聽完雙方陳詞後,法官謂兩人現有3個解決方法,分別是打官司、透過金錢和解及經專業調解員調解。Sherman堅定表示要繼續追討金錢,而陳潔玲就願意讓步退貨和解,但法官就表示和解只能畀錢,不牽涉錢以外的事,陳潔玲就回應謂能力範圍內畀不到錢,故兩人惟有打官司。法官就提醒兩人要寫齊證人供詞,Sherman表示自己及緋聞男友林灝軒(Steve)是證人,而陳潔玲亦謂自己及男友Victor是證人。最後法官再提兩人可調解,但未能達成共識,故宣布案件於明年3月13日,下午2時30分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的17號法庭提訊。
之後兩人前後腳步出法院,陳潔玲坐男友座駕離開,未有停下受訪。其後Sherman與妹妹步出,停低影相並接受訪問,問到可擔心打官司費用龐大?她坦言:「有心理準備。(擔心打官司嘅錢仲多過追討嘅金額?)會同屋企人商量下先,始終件事牽連家人同身邊人,所以要自己重整下先。」
申索編號:SCTC031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