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敢侶情:愛寫書 怕簽書
上星期,都在趕新書的攝影工作,每天睡一小時,累得不得了。
出一本食譜書,工序真的很多,先要定下整本書的主題,然後定分類,到底要用早午晚餐去分,還是以烹煮方法分比較好?這樣去分會否太常見?但不平凡地分又是否最好?
繼而就要決定食譜數量,是「50個食譜」讀起來順口一點,還是55個、56個?慢着,如果是50個,分四類,除不盡,那就52個吧?嗯,但「52個食譜」讀起來好像不太順口。
想好之後,我便得從寫下的500多個食譜去選擇,但不說選擇,也不是以我的個人喜好去選,而是要從讀者的角度去想,例如做法會不會太難?太難的話,讀者買了書也不會跟着做,不過,同時又不能太容易,不然讀者只會覺得無必要買這本書。想完做法,又得想配搭,到底是鹹甜各一半,還是主要鹹、主要甜?
有定案之後,別以為可以開始寫,因為要把大綱交給編輯,讓同事跟老闆開會談一談這本書的可行性、有沒有地方要修改、食譜是否吸引、主題是否配合等等。若一切順利通過,我才可以開始寫。
寫食譜,跟寫小說和散文不一樣。小說和散文可以自由創作,用十頁紙寫一個意思(只要好看)都沒人會阻止你。但寫食譜,則要在有限字數內清楚寫下做法,令拿着書的讀者都能夠明白,所以是既不能咬文嚼字,也不能賣弄行內術語。
亦由於我的食譜著作均是中英對照,對照的意思是,中文版和英文版需要保持相同意思。記得有一次,我寫英文版時寫了一句「Simmer until reduced by half」,但在中文版,我則寫着「調至小火,煮至收乾一半」。結果在對稿時,編輯便問我:「為何英文版不寫『Adjust to low heat』?」我答:「寫Simmer夠啦!」後來才想起,可能沒太多人明白Simmer就是有「用小火(低於沸點)慢慢煮」的意思,當然只好全部修改。
終於,我把書中的食譜都寫好了,便得約時間拍食物照片,這可是最痛苦的一個環節。一本書閒閒地50個食譜,我本書有56個,換言之我要煮足56道。曾經有行外朋友說:「有幾辛苦啫?上晝煮兩味,下晝煮兩味咪得囉!」我想,他是以為攝影師和編輯都很閒,哈哈!若真的每天拍4個,豈不是要用人家14天的時間?所以,真實情況其實只有3至4天,即是說,我每天要煮最少14道菜,煮完還要預備明天的14道菜、後天的、大後天的。有讀者以為,拍食譜照會有很多東西吃、很多食物包走,再一次哈哈!不會的,根本沒人有時間吃。
完成拍照,便進入對稿、選照片、排版的步驟,這時就得看一本書有多少頁、有多少版位剩,再決定寫多少篇散文、要不要找人寫序等等。寫好了,再對稿,然後由出版社完成美術設計、印刷、發行、宣傳⋯⋯
所以作為作者,需要有多重工作的能力、組織力要夠強,不能寫漏一篇、拍漏一張照片,亦不能五時花六時變,因為,這將會影響很多同事。
至於本書的銷量最終是好還是不好,就得看它的命運。作者,只是一位媽媽,但孩子在得到我給予的一切之後,長大了能否飛黃騰達,媽媽也只能放手讓它去闖。我能做的,只有在心裏希望可以有更多人欣賞我的孩子、珍惜它、重用它。
告訴大家一個秘密,其實我好怕出席簽名會,不是說我不喜歡見到讀者,而是我好驚簽書。雖然,我已經簽了幾千本,但我還是經常簽錯,例如讀者明明說她的名字是「Amy」,同事也在耳邊告訴我「這位叫Amy」,我都可以手抽筋地寫了「Fiona」!但我總不能用塗改液,或者刪去Fiona,再在隔籬補寫Amy嘛!其他的,還有明明是2019年,我寫了2010,想簽周靈山,我寫了周山、靈周。還好,我家讀者個個善良正面,見我簽錯還會哈哈大笑說:「錯版好吖,值錢呀!」希望將來,這些錯版真的能賣到一點錢,幫他們換餐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