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日本】投資經營管理 小心被取消簽證

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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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留意娛樂新聞,可能都知鄭伊健早前在日本已投資7位數字,給太太蒙嘉慧開設公司,相信正準備以「經營管理簽證」方式為移民日本鋪路。經營管理簽證是最簡單直接的移居日本途徑,申請門檻不高,原則上只要投資500萬日圓(約HK$36萬)在日本開公司,或收購日本公司,或擔任日本公司社長,便不難成功申請,往後只要公司營運正常,便能不斷續批,居留滿5年可申請入籍,或滿10年可申請永住。
日本經營管理簽證.申請資格
(1)投資日本500萬日圓(約HK$36萬)(經營項目不限)
(2)在日本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商務辦公室)
(3)申請人要持有經營權
(4)申請人要年滿20歲
(5)無日本犯罪及非法滯留紀錄
雖然申請日本經營管理簽證似乎不難,但如你在居留期間違規,簽證隨時也有機會被取消,移民之路前功盡廢。以下幾點申請者要特別小心誤犯:
【1】只能管理.不能勞動
也許你會以為,在日本投資搞生意,自己親力親為落手勞動,是理所當然,但事實在日本入國管理法中,以「經營管理簽證」居留人士,只能擔當經營管理者,並不容許在前線勞動工作,即使那是自己生意;除非有突發事故(例如員工病倒)等理由,否則如被發現長期勞動,便是觸犯刑事罪行,不但移民無望,更可能要坐牢。因為經營管理簽證原意,就是要創造就業帶動經濟,所以投資者切勿為省人工而誤墮法網。
【2】虛假資料.不可申報
無論你申請那種日本簽證,也不可遞交虛假資料,否則會被視作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簽證,最終簽證會被取消。在申請經營管理簽證資格中,其中一項要求是申請人必須在日本有真實固定的經營場所(商務辦公室),首先你絕不可虛報假地址,也不能用錢租虛擬地址作申報,因為入國管理局是真的會上門,確認公司地址的真偽。此外申請者自住與辦公地方,也必須分開兩個地址,辦公室可以商住兩用,但不能是純住宅。
【3】營運不足.難以續批
日本要求的經營業務,必須具體真實地營運,但要如何證明?首先是辦公室空間大小,雖沒明文規定要多大,但在一般業務合理需求下辦公室(或店舖)最好至少有20平方米面積,基本辦公設備也該有設置,還要有真實經營的帳目,經營1年後甚至應該已聘用至少2名員工……這些「細節」入國管理局是會抽查的。如公司被發現沒實際營運,被拒續簽機會極高,日後再申請也難成功。
【4】經營民宿.易變非法
不少香港人都想到在日本經營民宿,並想以此方法申請日本經營管理簽證,但在日本經營民宿,是很難做到合法的,因為現成建築物要同時滿足到消防、抗震、隔音及逃生等要求,是絕不容易,加上民宿有經營天數限制,經營民宿也未必划算。特別提你,某些日本行業是要額外申請許可才能經營,例如旅館要有旅館業營業許可、房地產就要有宅地建築取引業許可、飲食店要有食品營業許可等,絕不可違法經營。
小建議:以己專長經營事業
雖然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日本對申請者並沒有營業額、盈利、納稅額的具體要求,但重點是你要經營一盤可持續發展的生意,而非空殼業務;為此日本近年已漸收緊續簽及永住申請,例如首3年的經營都只會續批1年,往後每年營業額毛利往往要超逾500萬日圓(約HK$36萬)才能給你續批3年,要達此要求着實不易,故此建議申請前你要認真選擇經營的項目,如能用上自己專業、人脈和技能,業務或會較易持續發展,最終才能達成移民日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