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啟明控告《梅艷芳》電影侵犯商標 要求安樂影片賠償損失

202112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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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聲稱擁有「梅艷芳」商標。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傳記電影《梅艷芳》上映中,製作該電影的安樂影片於昨日(2日)遭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入稟高院控告侵犯其持有的「梅艷芳」商標。梅啟明於入稟狀指早於2004年已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註冊商標,並指該電影公司製作的電影及相關產品在未見他同意下使用了其註冊商標,故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樂影片及相關人士繼續侵犯其商標,並強制安樂影片向梅啟明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及賠償損失。
原告是梅啟明,被告是安樂影片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指,原告持有「梅艷芳紀念有限公司」並用以進行活動紀念梅艷芳。原告自2004年11月24日起已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一般商標註冊,並於2018年除夕遞交了防禦商標申請,將商標覆蓋範圍具體化,其類別亦包括影音器材、文具、服裝、電影及各項商業活動等。
入稟狀指梅艷芳有極高知名度,以她名字作為品牌名稱及連帶商標極具商業價值。原告指被告在製作電影《梅艷芳》時,其過程、內容及宣傳品均未得原告同意使用了其註冊商標,並會令公眾被誤導而錯誤理解該片與原告息息相關。原告指被告的侵權及錯誤行為造成原告損失,故入稟高院申請禁制其繼續作出侵權行為、交出侵權物品及要被告作出賠償。
戲中飾演梅愛芳的廖子妤回覆東網時:「我唔知呢件事,亦唔方便評論咁多,你哋問番電影公司。」飾演張國榮的劉俊謙亦表示不清楚事件,要了解下先。擔正做女主角飾演梅艷芳的王丹妮回應說:「呢方面麻煩請聯絡安樂電影公司。」
而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回應表示:「由籌備至開拍到現在,我們一直有法律團隊跟進處理有關法律問題,並在合法的基礎下進行電影《梅艷芳》電影的製作。現這事件已交由我們法律團隊處理,現階段我們不作任何回應。」
梅啟明回覆東網指2004年起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註冊商標,而商標每隔10年需申請延續,至今仍是商標持有者。他又稱早在6月、安樂影片拍製電影《梅艷芳》時,曾多次去信指對方侵犯商標,惟一直未有得到回覆,故現決定入稟高院控告。問到索償金額數字?他迴避說:「日後嘅事。」
梅媽表示全不知情
梅媽回應梅啟明控告電影公司涉侵權,梅媽表示對此全不知情:「我唔知,佢喺出面自把自為,冇同我傾,我同佢唔啱。(佢話喺2004擁有『梅艷芳』商標註冊?)我一概唔知,佢冇同我商量。」她指今日透過朋友才得知對方行動,問到是否同意對方做法?她說:「我緊係唔同意,佢搞乜嘢,都唔關佢事,仲乜幫去告人。(會唔會打畀佢了解吓?)諗緊打唔打畀佢。我阻止唔到佢,佢財迷心竅。」 又指自己很多謝電影公司,把這套電影拍出來讓更多人知道梅艷芳:「我有打畀(監製)江先生想多謝佢,但搵唔到佢。」
案件編號:HCA 18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