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涉強姦被判有期徒刑13年 都美竹咬住唔放:正義雖遲但到!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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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星吳亦凡去年8月在北京因涉嫌強姦罪正式被逮捕,早前已在北京低調開審,今日(25日)北京朝陽法院 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3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併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而公開指控吳亦凡,包括大爆「選妃潛規則」、有人涉及迷姦及誘姦未成年少女等性醜聞,的內地網紅都美竹,知道判決後在社交網上留言:「終於等到了!」而消息一出,內地網友紛紛留言:「終於一錘定音,大快人心」、「他出道還沒十三年呢」、「可以了,快活了30年呢」!對於有不少網友對於「驅逐出境」定義產生疑惑時,內媒解釋指吳亦凡要執行完主刑後,再被驅逐出境。而都美竹都有留言指是這樣解釋的。
都美竹傍晚再發長文,更指「正義雖遲但到!」她指去年網絡舉報後,配合公安機關做了2個月筆錄,由於案件的保密性隱私性,一直沒有回應相關的問題。時隔2年,她已經成為一個思想成熟的大人,也想為之前說過一些極端、幼稚的話道歉。她表示:「我並不是你們所稱讚的女英雄,我只是一個勇敢了一些的普通人,頂着壓力說出了真相。當然,正因為我勇敢說出了事實,我成為了鯢姐姐們集體炮轟的對象。即使我在訴訟請求裏寫上了要求他公開道歉,很遺憾也沒能等到。」她又指等待過程中試過無數次崩潰及經常出現輕生念頭,「等待的過程有多久我就被網暴了多久,他們都說十幾歲就這麽不檢點、你就是個敲詐勒索的、你根本不是受害人、你就是個野雞......我始終想不明白,我被傷害了,合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有錯嗎?難道他是明星有粉絲就可以肆無忌憚,就應該被原諒嗎?當時的我才十幾歲,毫無辨別是非的能力,因為他的經紀人同為女性,我非常相信她,才會被騙過去發生後面一系列可怕的事情。在此我也想提醒女孩子們,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哪怕是同性!遇到危險,想辦法報警,保留好證據,不要害怕威脅!」她又指為了躲避極端粉絲的人身攻擊,她退掉了在北京的大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