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基未婚妻被控6罪 申請保釋被拒即時還押看管

2024年02月20日 09:3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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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李龍基的畫家未婚妻王青霞(Chris)近年黑材料不斷,自稱透過優才計劃來港的她,突傳出因內地旅客身份涉逾期居留,而遭入境處拘捕接受扣查,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早上8時許,Chris由入境處的車輛送抵法院。
約10時許,現年36歲的王青霞上庭時穿黑外套,束馬尾,戴綠色口罩,神情憔悴,目無表情,因新案件首日提堂,裁判官請主控官向被告讀出控罪,包括兩度違返逗留條件、涉及兩間大學的虛假文書等,共被控6項罪行。每項控罪王青霞都表示明白,辯方申請保釋,但遭控方反對,最終裁判官表示法庭經仔細考慮,針對被告人的證供,表明這類型案件根據上訴庭量刑指引,一經定罪要面對長時間監禁,決定拒絕保釋申請還押,辯方就申請保釋2月28日早上9:30提訊,而案件就押後至4月16日再次提訊。代表王青霞的江律師庭上指被告36歲,無業,14年前認識未婚夫,並指其未婚夫為著名歌手,但未有開名。兩人於2018年同居至今。下午大約1時40分 Chris由懲教署囚車送離法院。
根據香港法例《入境條例》(第115章)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後,最高可判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身在廣州未能陪未婚妻Chris上庭應訊的李龍基,今天接受東網電話訪問時,對於Chris未能保釋仍需還押大表失望,連聲嘆氣,又忍不住多次啜泣,心情沉重,他說:「咁都冇辦法,都要接受,依家證據確鑿,都冇得再打官司,唯有希望法官酌情輕判啦。(有冇嬲Chris呃你?)都有啲嬲佢,唔係嬲佢呃我(指假文件),而係佢乜都唔講畀我知,乜都唔同我商量先搞到咁樣,我諗佢唔捨得離開我,佢講過,知我年紀大,所以每分每秒都想同我一齊……」說時就哭不成聲。
他又說現尚未跟謝偉俊聯絡,由Chris於17號中午在家中被捕到今,未有機會再見,令他更擔心,他哭着說:「嗰日有成10幾人上嚟屋企,我都唔知發生咩事,啲人帶走佢,我都要跟佢哋返去落咗幾個鐘口供,期間我哋見唔到面,只通過一次電話,之後再透過謝偉俊律師再講咗幾句。(Chris有冇驚到喊?)緊有啦,(你有冇掛到喊?)我都有。」又指心繫未婚妻,在廣州的工作情緒也受影響。他又說不知Chris用假文件,雖然Chris呃他,但無損對未婚妻的愛,他表示:「第一次同Chris通電話時都已經同佢講咗唔使擔心,佢一出嚟我立即娶佢,我會日日去探佢嘅,我一返香港就立即去睇佢。」並再度對燈火發誓表明一定會娶對方,又指明天中午會回港探望未婚妻。
另外,他自責稱是自己害了未婚妻,堅信未婚妻此舉全因愛他,因2020年爆發疫情,未婚妻每次上落均要隔離,估計是想爭取更多時間留在他身邊才出此下策。他又透露未婚妻自言被捕後心情反而如釋重負,直言未婚妻「傻得很交關」,若一早與他商量,定不會導致如斯局面。而對於律師描述2人同居年期,他就澄清是由2019年開始同居。
王青霞6條控罪:
(1)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被控於2019年10月23日或該日前後,取得入境證申請,而作出明知虛假陳述,聲稱在萊頓大學獲頒發工程學碩士學位。
(2)使用虛假文書,被控於2019年10月23日或該日前後,有三份畢業證書的副本屬虛假。
(3)違反逗留條件,原本在港逗留至2020年2月9日為止,而在2023年3月26日仍留在港。
(4)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聲稱在2023年3月26日的前幾天從內地經港珠澳大橋管制站入境香港。
(5)違反逗留條件。原本在港逗留至2023年4月24日為止,而在2024年2月17日仍留在港。
(6)管有虛假文書。三份畢業證書副本,屬於虛假,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保管該文書。
案件編號:STCC6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