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涉性侵案罪嫌不足 獲不起訴處分甩身

2024年09月12日 22: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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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多達41部,被拍攝的受害人均為未成年,案件交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同時佢去年被網紅Zofia控訴年輕時遭黃子佼強吻與拍裸照;另一名K小姐亦透過Zofia發聲表示自己亦係受害者。台北地檢署今日(11日)以罪嫌不足等原因,K小姐案給予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原告「K小姐」指控2006年自己17歲時,因緣際會認識黃子佼,對方以要開設攝影展為由,將她約到內湖住處拍攝泳裝照,之後在拍攝過程中性侵得逞。針對K小姐案件,檢警勘驗黃子佼另案扣查之隨身碟資料,卻並未發現K小姐說法中出現的相關影像,且難以確認她指控的內容,完全沒有瑕疵,缺乏佐證到足以提出公訴程度,因此將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受害者之一、協助K小姐報案嘅Zofia,就於社交網以黑底白字寫下法文「LA JUSTICE SERA RENDUE(正義終將得到伸張)」和中文「早晚會有報應」6個大字,引發外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