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情:卓延資產陳可儀須向女商人支付5528萬
201502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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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
卓延資產管理創辦人兼董事陳可儀,被指向1名女商人開出共約5,528萬元支票,作為該女商人可取回投資本金及應得保證回報,但支票全部未能兌現,陳的銀行戶口又已關閉,女商人故入稟高院追款。
高院聆案官現經簡易程序裁定,陳須向女商人吳漢容支付5,528萬元。
案中陳可儀辯稱,吳追討的款項中,部分其實是吳借出的貸款,利率高達132%至730%,陳並在吳強逼及誤導下開出涉案支票。
不過聆案官不接納陳的說法,質疑當吳發出追款信後,陳一方既無回覆,亦無還款。不過吳曾經作出超出法例容許的追款行動,結果吳承認控罪並被判守行為。
案件編號:HCA161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