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B1:強積金特別自願供款爭相重開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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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鄭恩賜(左)指,SVC提取權益次數波動,違背強積金原意。右為研究及統計總經理李子成。
強積金特別自願性供款(SVC)陸續重啟。由於早前SVC被詬病令強積金變成炒賣平台,今年初受託人陸續叫停新供款,SVC供款亦由2016年的65億元,回落至今年第二季的不足兩億元。隨着積金局早前發出SVC指引,有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向本報透露,已陸續重新接受相關申請,宏利亦計劃於明年上半年重啟供款。
強積金制度可區分為強制性、自願性和特別自願性供款。顧名思義,「特別自願性供款」是指僱員直接向受託人額外增加一次性或每月定額供款,而僱主毋須相應增加支付,即供款與僱員就業無關,並可隨時提取或轉移權益。
與零售基金設有認購費及贖回費不同,一般強積金成分基金不收認購費,部分受託人更豁免贖回費,故利用SVC來買賣基金可謂使費低廉,年初時市場便憂慮SVC成為炒賣、洗錢及逃稅等途徑,旋即有多家受託人叫停供款。
擾攘約半年後,積金局於8月下旬發出指引,要求受託人必須就SVC設立適當的風險管理機制,包括進行「認識你的客戶」(KYC)程序,建議限制成員平均每年提取SVC權益次數不多於四次。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僱員福利業務部副總裁兼主管吳清發認為,「有一項清晰的指引是好事」,公司計劃明年上半年重啟SVC供款,現正就此展開討論。SVC可視作為一項理財儲蓄工具,配合明年4月實施扣稅的自願性供款,屆時兩者可互補長短。
此外,BCT銀聯集團發言人指,今年初曾短時間停止接受SVC的新申請,惟較早前已重新接受相關申請。公司一向有相關監察機制,目前並沒限制相關帳戶的提取次數,至於會否改變現行安排,公司仍在研究。
另方面,信安則對SVC訂明基金贖回條件,每個財政年度內,SVC成員可從帳戶內免費提取款項不超過四次,額外提款則按次從提款中扣除手續費300元。
積金局機構事務總監鄭恩賜指,當局從沒強制要求受託人叫停SVC供款帳戶,暫停與否是個別受託人的決定。他認為SVC可隨時提取,原意是可在將來退休保障與靈活應急之中取得平衡,惟整體提取次數若出現大幅波動,可能令基金價格出現不必要波動,影響其他計劃成員的利益。
根據積金局數據,2016年SVC提取權益達62億元,與供款65.84億元接近,由於部分受託人陸續叫停新供款,今年第2季供款降至1.92億元。
駿隆集團常務董事陳銳隆預期,重啟SVC後打工仔供款會有所增加,強積金旗下基金沒有買賣差價,豁免首次認購費,相對市面上的互惠基金(Mutual Funds),收費較便宜,建議打工仔SVC供款可考慮投資港股,主要是長期值博機會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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