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研允許境內個人開展境外證券保險等投資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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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媒體報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葉海生撰文指,今年將制定未來資本項目開放的總體規劃,並在部分區域跨界貿易投資高水平對外開放試驗點。
文章寫道,當局研究有序放寬個人資本項下業務限制,包括修訂範圍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規定,取消年度購付付匯額度限制;研究論證允許境內個人在年度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內部推行境外證券,保險等投資的可行性等。
此外,文章指將完善常態化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額度釋放機制,進一步完善QDII機構額度分配規則;適時提高QDII程度,根據外匯收支靈活靈活把握額度的節奏和規模,滿足市場內部跨境資產配置需求;健全QDII機構定期報告及監測分析制度。
文章提到,要穩妥推進內部金融衍生品市場對外開放,研究適當放寬境外機構投資者只能基於套期保值原則進行內部金融期貨交易的限制。同時,推動證券公司外匯業務試點,改進保險機構境外投資管理;規範紅籌股企業內部上市管理,放寬其募集資金購匯匯兌出入限制。並且繼續做好「滬倫通」項下存託憑證(CDR/GDR)雙向發行及跨境轉換相關外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