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法院裁定 海航系321家公司進行合併重整

202103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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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媒傳報道,海南高院指出,根據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等申請,於2021年3月13日依法裁定,對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進行實質合併重整,並於同日指定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案管理人。
有關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債權人可以向管理人申報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