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齡國際兩前董事遭取消公司董事資格三年

202103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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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公布,原訟法庭針對百齡國際(前上市編號:08017)前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胡東光、前執行董事郭萬達兩人發出取消資格令。除非經法庭許可,胡及郭均不得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公司管理,由今年3月11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取消資格令由高浩文法官(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Coleman)頒布,二人承認在擔任百齡董事期間,沒有以符合百齡的利益的方式行事,違反了受信責任和普通法責任。另外,曾容許前主席兼執行董事黃錦亮為個人利益或其他別有用心的目的主導和控制該公司的事務及董事會。
證監會自2018年5月起,針對百齡的13名前董事展開法律程序,尋求法庭發出取消資格令。去年4月,原訟法庭已針對5名前董事發出取消資格令,包括吳兆鴻、張翅、吳國柱、吳秋桐和謝正樑,針對百齡其他前董事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
證監會早前調查發現,百齡於2009年收購濟寧港寧紙業51%股權,代價涉1.9億元,惟被收購公司於隨後兩年中,均未能實現收購條款所訂下的目標溢利水平,因此賣方須向百齡支付差額擔保金。而黃錦亮簽訂合約,允許賣方延遲支付溢利擔保款項,又在未獲董事會批准下簽約,允諾放棄賣方所欠3,010萬元擔保金額。
證監會認為,百齡並無客觀、合理或商業理由同意確認函的條款,因為該等條款顯然對該公司的財務不利。百齡所受到的損害亦因該公司在關鍵時間的不利財務狀況而加深。
百齡自2000年於創板上市,至2016年10月遭港交所除牌。百齡主要從事造紙、生物可降解材料製造、遊戲及放債業務。胡東光於2010年1月至2013年2月擔任百齡行政總裁。郭萬達於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擔任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