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清算融資平台 國企債務違約將至?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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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圖片)
國務院最近發布的一份聲明中指出,地方融資平台「如果失去清償能力,要依法破產重整或清算。」這一提法引起市場廣泛關注,或預示在未來將會見到這類國有企業出現債務違約。
內地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透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等。
外電引述中金公司研究報告指出,截至2018年底,地方融資平台的帶息負債超過30萬億人民幣,佔內地GDP的比例為34%。最令人擔憂的是,這些平台公司的償債保障比率只有0.4倍,即這些企業的經營性現金流無法支付當年到期的債務和利息。如果不能借新還舊,將面臨嚴重的流動性風險。
目前會破產重組或清算的融資平台公司主要是部分縣級及縣級以下的平台公司,這一些縣級平台公司的特點是現金流不穩定,財務狀況比較差,隱性債務比較多,將成為未來破產重組或清算的重點對象。分析指出,這一提法是常規提法,因為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也是法人,如果資不抵債可以依法破產重組或清算。不過從近些年平台公司轉型路徑來看,這種情況很少,多數是對平台公司進行兼併重組、整合歸併,或者對空殼類平台公司直接撤銷。
事實上,平台公司破產重組或清算的前提,首先必須要剝離政府融資職能,成為一個純粹的產業類國企。然後在失去清償能力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破產重組或清算,以將負面影響減少到最小。若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的平台公司直接破產重組或清算,那負面影響會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