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發布「跨境理財通」意見稿 總額度暫為1500億元人幣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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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發布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試點實施細則。
廣東六家「一行兩局」的金融監管機構聯合發布通知,就《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上述機構分別為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廣東銀保監局、深圳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及深圳證監局。
《細則》提出,「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入額上限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淨流出額上限均不超過「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目前,「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民幣。另外,「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對單個投資者實行額度管理,投資額度為100萬元。
上述六家機構在起草說明中說,粵港澳大灣區經貿往來密切、人員交流頻繁,對跨境理財存在需求。一方面,港澳地區個人希望購買內地銀行的理財產品,進一步拓寬到內地投資的渠道;另一方面,內地居民希望購買港澳銀行的投資產品,實現個人資產配置多元化。值得留意的是,港澳投資者可以購買內地銀行非保本淨值化理財產品,但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