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景煊被法院頒令禁使用出售先施資金

202105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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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周五(14日)頒令,禁止本港老牌百貨公司先施(00244)原大股東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資金。
案情指,去年5月中資公司偉祿集團(01196)宣布以逾5億元收購先施,原大股東馬景煊承諾無償送贈出售6.63億股份的所得款項,作為先施的營運資本,惟馬後來改口稱「受到不當影響及威迫」,拒絕送贈公司2.6億元,令交易突生變故。
偉祿於周二(5月11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由馬景煊及先施非執行董事陳文衛持有的Win Dynamic有法律義務支付先施上述款項,高等法院今日頒發禁制令,禁止Win Dynamic將其位於香港境內的任何資產移出香港,以及禁止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少其任何資產的價值。
[案件編號﹕HCA 716/2021]